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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可变对价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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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变对价是企业与客户在合同中的对价金额可能会因折扣、价格折让、返利、退款、奖励积分、激励措施、业绩奖奖金、索赔等因素而发生变化。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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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变对价:

在日常生活消费时,经常会遇到商家通过打折,返利、退款、奖励积分的形式促销商品。这些在新收入准则中定义为合同中的可变对价。

交易价格是固定的话自然不必多说,按金额确认收入即可。但是如果销售涉及折扣、价格折让、返利、退款、奖励积分、激励措施、业绩奖金、索赔等因素就会让价格产生变化,此时准则就要求企业采用期望值法或者最可能发生的金额来确认一个最佳估计数,以这个最佳估计数来确认收入。

同时最佳估计数还有个条件就是不能比之后的不确定因素消失之后应该确认的收入还多,换句话说就是现在确认的可变对价,在以后的那个不确定事项发生之后,也不会转回。所以说准则通过这个严格规定了可变对价确认的条件,防止企业将不满足条件的可变对价计入交易价格,影响收入。当然具体到最佳估计数怎么确认,每一种具体的可变对价类型如现金折扣,知识产权许可,退货等情形的判定这些业务细则,新收入准则的应用指南都有详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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