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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谷峰电费标准一览

来源:筏尚旅游网

【南京低压居民客户分时电价的时段划分及电价标准】

1.峰时:8:00-21:00,电价为0.5583元/千瓦时。

2.谷时:21:00-次日8:00,电价为0.3583元/千瓦时。

居民客户未开通峰谷分时电价:全天均为0.5283元/千瓦时。

【南京居民月用电量分为三个档次】

1.第一档为230度及以内,维持现行电价标准;

2.第二档为231度—400度,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

3.第三档为高于400度部分,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

对家庭户籍人口在5人(含5人)以上的用户,每月增加100度阶梯电价基数。

【“一户多人口”电价 】

“一户多人口”以江苏省门核发的《居民户口簿》《江苏省居住证》等在同一住址共同居住生活的居民(包括持其他我省核发长期居住证明的境外人士)数量为认定依据。

人数满5人及以上的,可申请每户每月增加100千瓦时阶梯电量基数。人数满7人及以上的,也可选择申请执行居民合表电价。

【江苏省企业分时电价的时段划分及电价标准】

企业峰谷分时电价的时段划分是根据江苏省用电负荷曲线特点,划分为峰时、平时、谷时三个时段,每一时段为8 小时。具体时段为:

峰时:8:00-12:00、17:00-21:00

平时:12:00-17:00、21:00-24:00

谷时:0:00-8:00

因企业客户的电价需要根据电压等级、用电类别确定,故具体电价标准请致电95598或前往供电营业厅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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