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范本):点击下载
汕头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空表):点击下载
【表格样式参考】
提示:
就业见习是一种就业准备活动,不是正式就业,见习单位不得将已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人员作为就业见习人员。
见习人员为高校毕业生,应取得毕业证书后才可见习;如非高校毕业生应先办理失业登记。见习结束后,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可双向选择,录用的再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
Copyright © 2019- efsc.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