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朝的”立皇帝”——贪官刘瑾
2、刘瑾本姓谈,陕西兴平人,六岁时被太监刘顺收养,后净身入宫当了太监,于是改姓刘。孝宗时,犯死罪,得免。后侍奉太子朱厚燳,即后来的明武宗。他善于察言观色,随机应变,深受信任。太子继位后,他数次升迁,爬上司礼监掌印太监的宝座。明武宗时的太监,从正德元年到五年,操纵朝政,是明代擅权乱政最严重的权宦之一,当时即有“立的皇帝”之称。刘瑾的贪婪专权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穷灾难。安化王趁机于1510年4月发动叛乱。由于不得人心,叛乱很快被平定。太监张永利用献俘之机,向武宗揭露了刘瑾的罪状。刘瑾伏诛,结束了其罪恶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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