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政服务部工作人员必须服从部长的统一安排和领导。
二、工作期间不得串岗,不准干私事、聊天,要爱护单位各类财产。
三、上班时间应做到服装整齐、得体、大方,说话和气、微笑服务。
四、不得随意迟到、早退或旷工,有事提前请假。
五、尊重领导、尊重顾客。
六、不得泄露信息或与他人私下交易,严格遵守财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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