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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存在风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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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人身保险存在风险吗购买人身险是也是存在一定的风险的,在购买人身险时我们要考虑清楚是不是要买,买什么保险,如何规避风险。1、人身保险是用来解决风险的,如意外风险、长寿风险(养老问题)、健康风险(医疗费用)。2、购买保险后,退保会产生损失,特别是前几年,损失更大,可认为是退保风险。3、投资风险:如果是分红险、万能险、变额年金、投连险,客户要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前述4着投资风险依次递增。4、流动性风险:保险产品的资金流动性很差,不像储蓄,随时可以提取。5、营销员欺诈风险,诱骗你购买不需要的保险产品,这跟保险产品本身没关系,是人品问题,各行各业都存在。《保险法》第十二条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合法性,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利益,包括依法律的直接规定所产生的利益和依当事人的约定所产生的合法利益。(2)确定性,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必须是确定的现有利益。(3)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不能用金钱来衡量,不存在代位追偿问题。(4)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必须在合同成立时存在,如果在订立合同时保险利益不存在,则订立的合同无效。人身保险特征主要是合法性和确定性。保险合同一旦签订,就具备了法律效益。投保人在进行协议签订时,要注意投保金额和投保时限等关键内容。方便以后投保人以合同为依据,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人身损失保险是指在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因疾病而遭受身故、残疾、医疗费用等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其指定的受益人或受托人支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人身损失保险通常可以承担以下风险:1. 意外伤害:意外事故通常包括交通事故、工伤、意外跌倒、误食有毒食品等。2. 身故:由于疾病或事故引起的死亡,可能包括自杀、谋杀等,但需注意保单上的具体规定。3. 残疾:由于疾病或事故而导致失去身体部位或器官等能力丧失或功能障碍。4. 医疗费用:由于疾病或事故所需支付的医疗费用,例如手术、住院、药品等费用。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保险合同约定未列明免责条款的,未列明的免责条款无效。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被保险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保险事故的发生,保险人有权免除赔偿责任。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告知对方自己的身体状况等因素的,可以影响交易决定的,对方没有诚信地告知自己的重大事项的,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综上所述,人身损失保险通常可以承担意外伤害、身故、残疾、医疗费用等风险。在购买保险时需认真阅读保险合同,了解具体条款并且必须如实告知个人身体状况等因素,避免在理赔时产生纠纷。

第1种观点: 不包括。人身损害赔偿是自然人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法律制度。分为一般侵权人身损害、特殊侵权人身损害、产品损害、交通事故损害、医疗损害、环境污染损害、高度危险作业损害、饲养动物损害、工伤损害、物体损害和意外事件损害几种类型。自身疾病不属于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应予受理。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第2种观点: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具体标准为: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伙食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护理费: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应以法医的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认定。交通费:受害人到所在地医院治疗或者必须转院治疗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交通费应予赔偿。住宿费:必须到外地医院治疗的受害人,因医院无床位或其他原因的确需候诊且伤情不允许往返家中,或者往返家中的交通费高于住宿费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住宿费应予赔偿。营养费: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残疾赔偿金:侵害他人身体致其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当根据治疗医院的证明或法医意见,结合使用者的年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赔偿数额。丧葬费,一般包括运尸、火化、普通骨灰盒和一期骨灰存放等费用。死亡赔偿金:因侵权致人死亡的,应当支付死者家属一定数额的死亡赔偿金生活费:依靠受害人实际抚养的人,是指受害人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实际扶养、赡养、抚养而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抚慰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因侵害人的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肉体痛苦或身体伤残、死亡的同时,给受害人或受害人的近亲属造成精神痛苦和创伤的一种经济补偿方式。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由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判决。

第3种观点: 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1、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因遭受人身损害而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及因误工造成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2、导致伤残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除上述一项赔偿范围外还应赔偿的项目包括:伤残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康复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继续治疗发生的必要康复费、护理费、必要的精神损害抚慰金。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范围:除因抢救治疗情况赔偿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外,还应赔偿的项目包括: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金、及受害人家属为处理事件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及误工费、必要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一、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有哪些类型?1、打架斗殴型,这类纠纷我们生活中经常遇见,引起的缘由主要是因一两件小事或一两句不得体的言语而发生。因打架斗殴引起的人身伤害赔偿案件比较多,特别是在近几年当中,这类案件有增无减。2、交通事故型,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这类案件主要是由于机动车驾驶人员忽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违法驾驶,造成造成当事人受伤致残,甚至死亡。最近开始的全国整顿酒后驾驶的行动,正是为了严厉打击酒后驾驶这种违法行为,避免酒后驾驶给人们造成的人身损害。3、工作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型,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增多,厂矿企业等单位管理不严,行业人员安全意识差,违章作业等,在工作岗位上造成事故。4、医疗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型,由于医疗设备简陋、诊断技术不过硬和医护人员责任心不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病人病情加重、致残,甚至死亡。5、产品质量型,因产品质量不合格或假冒、伪劣商品致人伤害。6、意外事件型,人身损害赔偿的原告、被告均无主观过错,是因意外事件引发的。7、其他人身伤害赔偿案件,除上述类别的人身伤害赔偿案件的种类外,其他特殊类型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主要有以下几类:动物致人伤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触电伤害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环境污染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高度危险作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物件致害中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施工致人损害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防卫过当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帮工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1种观点: 人身险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人们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年老以致丧失工作能力、伤残、死亡或年老退休时,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以解决其因病、残、老、死所造成的经济困难。人身保险是在下,人身保险是劳动者在遇有不幸事故,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扶养人死亡时得到物质保证的形式之一。国家统一使用的人身保险基金,是靠投保人的按期缴款建立的。人身保险也是组织居民储蓄的一种特殊形式,在投保人达到保险契约所定的年龄时,国家给他一定金额的款项等等。人身保险按照保险形式,可以分为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按照人身发生危险的性质,可以分为人寿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作用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风险意识的增强,居安思危不仅体现在对物质补偿的需求上,而且发展到越来越多的人寻求养老的保障、死亡的怃恤、伤残的给付等。我国经济改革以来,个体经济、集体经济的发展,医疗、待业、住房、分配制度的改革等,都使人们对人身保险有了进一步的需求。1、开展人身保险是对国家社会保障措施的必要补充。根据实际需要设计不同形式的人身保险,可以满足人民的要求,促进社会安定。2、俗话说的好,人有旦夕祸福。人的一生中无法避免疾病、年迈和死亡,人身保险可以起到有备无患的作用,无论对家庭还是个人,都可以提供各种保障,解决经济上的困难,解除后顾之忧,使人民安居乐业。3、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人身保险的潜力很大,将分散的、小额的保险费积少成多,并利用寿险资金长期性的特点加以充分运用,使一部分消费基金转化为生产基金,从而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为被保险人提供了可靠保障。因为通过资金运用,进一步壮大了保险基金。人身险的风险1、人身保险是用来解决风险的,如意外风险、长寿风险(养老问题)、健康风险(医疗费用);2、购买保险后,退保会产生损失,特别是前几年,损失更大,可认为是退保风险。3、投资风险:如果是分红险、万能险、变额年金、投连险,客户要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前述4着投资风险依次递增。4、流动性风险:保险产品的资金流动性很差,不像储蓄,随时可以提取。5、营销员欺诈风险,诱骗你购买不需要的保险产品,这跟保险产品本身没关系,是人品问题,各行各业都存在。人身保险可以在意外来临的时候让我们不至于狼狈,但是在购买人身险是也是存在一定的风险的,在购买人身险时我们要考虑清楚是不是要买,买什么保险,如何规避风险。如果您的问题比较复杂,我们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来进行法律咨询。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人身损失保险是指在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因疾病而遭受身故、残疾、医疗费用等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其指定的受益人或受托人支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人身损失保险通常可以承担以下风险:1. 意外伤害:意外事故通常包括交通事故、工伤、意外跌倒、误食有毒食品等。2. 身故:由于疾病或事故引起的死亡,可能包括自杀、谋杀等,但需注意保单上的具体规定。3. 残疾:由于疾病或事故而导致失去身体部位或器官等能力丧失或功能障碍。4. 医疗费用:由于疾病或事故所需支付的医疗费用,例如手术、住院、药品等费用。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保险合同约定未列明免责条款的,未列明的免责条款无效。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被保险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保险事故的发生,保险人有权免除赔偿责任。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告知对方自己的身体状况等因素的,可以影响交易决定的,对方没有诚信地告知自己的重大事项的,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综上所述,人身损失保险通常可以承担意外伤害、身故、残疾、医疗费用等风险。在购买保险时需认真阅读保险合同,了解具体条款并且必须如实告知个人身体状况等因素,避免在理赔时产生纠纷。

第3种观点: 人身保险保的就是人的身体,人的生命。它包括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三部分。人身保险的基本内容是:投保人(也就是买保险的)与保险人(就是卖保险的)签合同,互相定立权利义务,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当被保险人发生死亡、残废、疾病等保险事故,或活到合同约定的年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给付保险金。人身保险有哪几种?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1.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赔偿范围: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到意外伤害而需要治疗的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保险人给付医疗保险金;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到意外伤害而导致丧失劳动能力,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2.健康保险,简称健保,主要包括医疗保险、疾病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护理保险以及医疗意外保险等。是指在被保险人身体出现疾病时,由保险人向其支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3.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者身体发生保险事故或者保险期间届满,按照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支付保险金。 法律依据:《保险法》第十二条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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