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准考证上各科目的考试试室、座位号参加考试。考生入场,除2B铅笔、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试室。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无线耳机)、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试试室。
考生应在每科开考前20分钟(语文科在开考前30分钟,外语科在开考前35分钟)凭准考证、有效证件(身份证、现役军人身份证件)进入试室,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放在桌面靠走道边上角 以便让监考员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条形码和试卷后,须认真核对答题卡的张数,核对条形码上的姓名、考生号与自己准考证上的信息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应向监考员提出更换。在规定的时间内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准确清楚地填写答题卡上的姓名、考生号、试室号、座位号,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根据所发试卷准确填涂试题类型(A或B),并将条形码横贴在答题卡右上角的“条形码粘贴处”栏框内。
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开考15分钟后(外语科目考试开考前15分钟)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试室,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起方可交卷出场(外语科目听力考试要求另行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入试室,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考生须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选择题用2B铅笔在选择题答题区作答,非选择题用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作答。选做题的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漏涂错涂责任自负。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否则答题卡无效。考生不准随意修改答题卡上的题号,考生必须在指定的题号里作答。凡不在指定答题题号框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作答或擅自更改题号作答,其答案一律无效。如果解答中有画表或辅助线,先用铅笔进行画线、绘图,再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描黑确认。
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试室,不准自行传递工具、用品等。
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试室,不准在试室逗留。
考生领到试卷、答题卡、条形码后,须认真检查试卷、答题卡页数,核对条形码上的姓名、考生号、科目是否与准考证上的内容相一致,如有缺页、空白页、漏印及条形码与考生本人的姓名、考生号不一致,请举手说明更换。
考生必须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在答题卡的左上角的有关栏目上写上本人的考生号、姓名、试室号、座位号,并在答题卡指定的位置上横贴条形码及用2B铅笔根据所发试卷填涂试题类型(A或B)。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无效。答题卡不能折叠、撕破、穿孔,要保持答题卡清洁。
选择题的答题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的选择题答题区域作答,修改则需用塑料胶擦擦干净。非选择题必须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在答题卡上的非选择题答题区域各题指定位置作答,否则答案无效。在答题卡上作答,字迹须工整、清楚,填涂要规范,不准使用涂改液、涂改带涂改。
考生作答选做题时,必须看清题号,同时,必须将自己选择的题组号(题组名)或题号旁边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满涂黑。漏涂、错涂、全涂选做题信息点,选做题答案无效,所造成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在开考信号发出前或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答题按考试违规论处。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起,才准交卷出场。英语口语考试按有关文件执行。
参加英语口语考试的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操作程序操作,不得擅自动用计算机电源开关、网络设备,不得随意敲打计算机键盘。
考试时考生要注意答卷、答题卡的摆放位置,以免被其他考生抄袭,造成考试被动违规。
交卷时在监考员清点试卷、答题卡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试室。不准将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等带出试室,否则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外语科目听力考试时,考生必须遵守规定的考试时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