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筏尚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吗?

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吗?

来源:筏尚旅游网
第1种观点: 合同到期优先续租权是不存在的,我国法律并未规定优先续租权,只规定了优先购买权。【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合同到期后,出租人应保障原承租人优先租赁权的实现。约定的优先租赁权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优先续租权,即在同等条件下的租赁合同建立中具有优先权或先取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到期,双方没有再签订合同,但实际上一方交租金,另一方提供住房,双方形成无固定终止期限的租赁合同,双方在租赁期,都可以随时提出终止租赁合同,但应当给对方一定的准备时间。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均同意续约,那应该重新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新的权利义务。即使仍按原协议履行或改动的权利义务条款较少,双方不愿意重新签订书面协议,也应该简单签订一份补充协议,附在原协议后面。千万不要以为“双方都没意见,只要自动履行即可,不需要任何手续。”如果没有正式的确认,双方租赁关系继续有效没问题,但是租赁期限却变成了不定期的了。也就在到期之后自动履行的期间,双方均有权随时提出终止租赁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32条、当事人对于租期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依照本法第61条仍然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出租人应当在解除合同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236条、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转为不定期租赁综上所述,与出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到期后,继续使用租赁物 也就是房屋,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但是转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是出租人应当在解除合同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 。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优先续租权,即在同等条件下的租赁合同建立中具有优先权或先取权。但优先续租权只是一个法术语,并不是法律概念。优先续租权需要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若未约定,法律难以对出租房有强制力。很多人会在租房的过程中,把优先购买权与优先承租权混为一谈,是一种合同交易中的误解。我国法律只规定优先购买权,如承租人对租赁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优先购买权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租赁合同到期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优先续租权是指在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限届满出租人继续出租的,原承租人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其他第三人取得租用权。优先续租权是法律基于特殊性性考虑而赋予某些特种债权或其他权利的特殊效力,以保障该项权利较之普通债权优先实现。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屋承租人享有优先续租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Copyright © 2019- efs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2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