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使用绘声绘影进行视频编辑时,如果你尝试上传*.VSP格式的文件,实际上你上传的只是一个项目文件。这种格式仅适用于绘声绘影,并非真正的视频文件格式。因此,即使上传成功,接收方也无法直接打开这种格式的文件进行观看。
绘声绘影的“保存”功能仅保存项目文件,即*.VSP格式文件,它保存的是编辑指令和素材位置等信息,主要用于后续编辑和修改。而如果你想要真正保存视频文件,则需要通过“分享(输出)”功能来实现。在“分享(输出)”界面中,可以选择“创建视频文件”或“创建光盘”等方式将编辑好的内容导出。
以“创建视频文件”为例,首先你需要选择目标视频文件的格式、存储路径及文件名,然后点击保存。绘声绘影将会进行渲染处理,并将最终的视频文件保存到你指定的位置。
因此,当你需要将视频分享给他人时,必须通过绘声绘影的“分享(输出)”功能,将项目导出为真正的视频文件格式,如MPEG-2等。只有这样,接收方才能直接打开并播放你分享的视频文件。
简而言之,*.VSP格式仅是绘声绘影项目的保存格式,若要分享视频文件,必须将其导出为通用的视频文件格式,这样才能保证接收方能够顺利打开并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