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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设立高级技工学校审批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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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一、钦州设立技工学校审批怎么规定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设立技工学校审批。实施机关劳动保障部、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2、《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设立技工学校审批。下放后实施机关设立普通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由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设立技师学院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3、《关于做好技工院校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设立普通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由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设立技师学院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二、钦州设立技工学校审批的办理流程1、收取材料(当日办结)2、审核材料、做出书面决定3、组织专家现场核验4、通知申请人三、钦州设立技工学校审批的办理材料1、技工学校审批表2、关于设立技工学校的申请3、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4、办学单位法人登记证明5、出资办学的验资报告和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6、场地等产权证明和校舍租赁等协议或合同7、办学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8、开设专业所用的教材、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9、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10、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

第2种观点: 一、桂林设立高级技工学校审批流程怎么走1、申请人提出申请;2、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3、审批办具体承办人或窗口首问责任人审查;4、审批办负责人审批,作出许可决定;5、制作证件并由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通知申请人领取。二、桂林设立高级技工学校法律依据是什么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设立技工学校审批。实施机关劳动保障部、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2、《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设立技工学校审批。下放后实施机关设立普通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由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设立技师学院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3、《关于做好技工院校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设立普通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由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设立技师学院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二、桂林设立高级技工学校需要什么材料1、学校申办报告;2、高级技工学校设立审批申请报告;3、有关部门对学校规模、编制、领导班子和经费来源的批复文件;4、拟设置高级工专业的教学计划;5、反映学校发展情况的视频资料;6、高级技工学校申办表;7、学校未来五年的发展规划;8、可行性论证报告。

第3种观点: 一、钦州设立技工学校审批需要多久法定办结时限9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9个工作日二、钦州设立技工学校审批的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三、钦州设立技工学校审批的受理条件1.申请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申请个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申请设立的技工学校拟任领导应熟悉所申报技工学校业务,同时具备技工学校的管理能力;4.按自治区的相关规定配备有满足教学需求的教职工;5.有稳定可靠的经济来源,必须使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6.具有与所申请办学规模和工种(专业)设置相适应、符合国家设置标准要求的教学、实习实验场地和设备设施;7.有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和图书资料;8.有完整的管理制度。四、钦州设立技工学校审批的依据《关于做好技工院校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发〔2012〕52号)设立技工学校审批。下放后实施机关设立普通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由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设立技师学院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设立技工学校审批。实施机关劳动保障部、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第1种观点: 一、玉林设立高级技工学校审批如何规定《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设立技工学校审批。下放后实施机关设立普通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由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设立技师学院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设立技工学校审批。实施机关劳动保障部、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二、玉林设立高级技工学校审批的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三、玉林设立高级技工学校审批的条件1.申请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申请个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申请设立的技工学校拟任领导应熟悉所申报技工学校业务,同时具备技工学校的管理能力;4.按自治区的相关规定配备有满足教学需求的教职工;5.有稳定可靠的经济来源,必须使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6.具有与所申请办学规模和工种(专业)设置相适应、符合国家设置标准要求的教学、实习实验场地和设备设施;7.有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和图书资料;8.有完整的管理制度。

第2种观点: 一、玉林设立技师学院审批的流程有哪些1、收取材料(当日办结)2、审核材料、做出书面决定并反馈结果3、组织专家现场核验4、通知申请人二、玉林设立技师学院审批的办理材料1、校舍租赁协议书或合同2、广西壮族自治区设立技师学院申办表3、关于设立技师学院的申请4、出资办学的验资报告和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5、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6、学校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7、场地、教学设备等办学基础条件情况清单,产权证明;租赁校舍办学,期限3年以上的校舍租赁协议书或合同8、办学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9、开设专业所用的教材、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10、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11、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12、《广西壮族自治区技师学院评估细则(试行)》表三、玉林设立技师学院审批办理的法律依据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设立技工学校审批。实施机关劳动保障部、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2、《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设立技工学校审批。下放后实施机关设立普通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由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设立技师学院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3、《关于做好技工院校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第一段:设立普通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由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设立技师学院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3种观点: 一、玉林设立高级技工学校审批条件是什么设立高级技工学校实施条件:1.申请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申请个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申请设立的技工学校拟任领导应熟悉所申报技工学校业务,同时具备技工学校的管理能力;4.按自治区的相关规定配备有满足教学需求的教职工;5.有稳定可靠的经济来源,必须使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6.具有与所申请办学规模和工种(专业)设置相适应、符合国家设置标准要求的教学、实习实验场地和设备设施;7.有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和图书资料;8.有完整的管理制度。二、玉林设立高级技工学校审批法律依据1.《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设立技工学校审批。下放后实施机关设立普通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由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设立技师学院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设立技工学校审批。实施机关劳动保障部、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三、玉林设立高级技工学校审批办理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政务中心二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B27,B28,B29窗口。四、玉林设立高级技工学校审批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第1种观点: 一、崇左设立技师学院审批收费吗不收费二、崇左设立技师学院审批受理条件设立技师学校实施条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8号)设立技工学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技师学院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培训与生产实际相结合,坚持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促进劳动者就业的办学方向。2.技师学院实行学制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技师学院重点培养适应现代化生产、服务需要的高级技工、预备技师,同时面向社会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师资培训,并承担企业技师和高级技师的提升培训与研修交流、考核鉴定与评价等任务。3.技师学院学生实行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4.举办技师学院,应符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申请设立技师学院原则上应具备高级技工学校资格,并经过办学水平评估,且举办过两期以上技师培训班。5.技师学院应配备政治素养高、管理能力强、熟悉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律的领导班子。院长、教学副院长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院长应具有5年以上职业教育、职业培训或企业工作经历。6.技师学院培养规模应达到5000人以上。其中,学制教育在校生规模不低于3000人,年职业培训规模2000人次以上。设立技师学院3年内高级技工、预备技师(技师)在校生规模不低于60%,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年培训规模不低于1000人次。7.技师学院专业设置应与区域经济发展紧密结合,适应新型工业化发展和产业优化升级的需要,适应社会和企业对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的需求。常设预备技师(技师)专业不少于2个。8.技师学院校园占地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约150亩),校舍建筑面积不少于8万平方米。其中,实习、实验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5万平方米。企业办校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可包括企业用于职工培训的相关场所面积。9.技师学院应配备与办学规模、办学层次、专业设置相适应,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实习、实验设备设施,并保证每生有实习工位。实习、实验设备总值不少于4000万元。10.技师学院应具备完善的学生生活设施;具备满足体育教学和学生锻炼身体需要的体育设备设施,运动场地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具备满足师生需求的图书馆、阅览室;具备满足多媒体、网络教育教学和信息化管理要求的软硬件设备设施,并建有校园网站。11.技师学院应拥有一支与办学规模、专业设置和培养层次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学制教育师生比不低于1:18。兼职教师人数不得超过教师总数的三分之一。具有企业实践经验的教师应占教师队伍总数的25%以上。技术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应不低于教师队伍总数的70%。理论实习教学一体化教师达到技术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总数的60%以上。12.技师学院教师应符合国家规定学历要求,专任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技术理论课教师至少具备相关专业初级技能职业资格。其中,具备中级技能以上职业资格的达60%以上。实习指导教师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能以上职业资格。其中,具备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或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占50%以上。13.技师学院学校应具有与培养层次、培养规模相适应的日常运行、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师资培训等稳定可靠的办学经费保障。办学经费(含生均经费等)标准不低于当地同类院校标准。14.技师学院内设机构设置合理,部门职责和教职工岗位职责清晰,规章制度健全,建立并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15.技师学院应具有健全和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制度,保证学生日常生活、学习和实习安全。技师学院应具有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预案。16.技师学院应重视德育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全过程,积极开展职业道德、公民行为规范和法制等方面的教育。建立学院、家庭、企业、社会紧密结合的德育工作网络。技师学院应对学生开展职业指导和心理健康教育。17.技师学院应设立专业教学研究机构,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律和方法的研究。学院各常设专业至少有一名专业带头人,专业带头人应在当地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18.技师学院应不断完善校企合作办学制度,并贯穿于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发挥指导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及时调整学校发展方向和规划的作用。19.技师学院应结合专业设置选择生产设备先进、技术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的企业合作,共建校内外生产实习基地。每个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工专业应有5个以上合作企业。

第2种观点: 一、抚州市设立技师学院审批收费吗不收费二、抚州市设立技师学院审批受理条件【予以批准的条件】需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8号)规定的相关条件。主要如下:1.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举办的有高级技工学校资格的、举办过两期以上技师培训的技工学校。2.举办技师学院应当符合当地产业规划和高技能人才发展的需要。3.学校培养规模按人社部发[2012]8号文要求,常设预备技师专业不少于2个,保证每生有实习工位;实习实验设备总值不少于4000万元。4.具有与办学目标、办学规模和专业(工种)设置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学制教育师生比不低于1:18,具有企业实践经验的教师应占教师队伍总数的25%以上,理论和实习指导指导教师占教师总数的70%,一体化教师达60%。5.校园占地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不少于8万平方米。其中实习实验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5万平方米。6.具备完善的学生生活设施,运动场地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具备满足师生需要的图书馆、阅览室、有校园网站。【不予批准的情形】凡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情况均不予以批准。

第3种观点: 一、桂林设立技师学院审批受理条件有哪些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8号)设立技工学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技师学院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培训与生产实际相结合,坚持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促进劳动者就业的办学方向。2.技师学院实行学制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技师学院重点培养适应现代化生产、服务需要的高级技工、预备技师,同时面向社会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师资培训,并承担企业技师和高级技师的提升培训与研修交流、考核鉴定与评价等任务。3.技师学院学生实行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4.举办技师学院,应符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申请设立技师学院原则上应具备高级技工学校资格,并经过办学水平评估,且举办过两期以上技师培训班。5.技师学院应配备政治素养高、管理能力强、熟悉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律的领导班子。院长、教学副院长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院长应具有5年以上职业教育、职业培训或企业工作经历。6.技师学院培养规模应达到5000人以上。其中,学制教育在校生规模不低于3000人,年职业培训规模2000人次以上。设立技师学院3年内高级技工、预备技师(技师)在校生规模不低于60%,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年培训规模不低于1000人次。7.技师学院专业设置应与区域经济发展紧密结合,适应新型工业化发展和产业优化升级的需要,适应社会和企业对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的需求。常设预备技师(技师)专业不少于2个。8.技师学院校园占地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约150亩),校舍建筑面积不少于8万平方米。其中,实习、实验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5万平方米。企业办校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可包括企业用于职工培训的相关场所面积。9.技师学院应配备与办学规模、办学层次、专业设置相适应,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实习、实验设备设施,并保证每生有实习工位。实习、实验设备总值不少于4000万元。10.技师学院应具备完善的学生生活设施;具备满足体育教学和学生锻炼身体需要的体育设备设施,运动场地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具备满足师生需求的图书馆、阅览室;具备满足多媒体、网络教育教学和信息化管理要求的软硬件设备设施,并建有校园网站。11.技师学院应拥有一支与办学规模、专业设置和培养层次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学制教育师生比不低于1:18。兼职教师人数不得超过教师总数的三分之一。具有企业实践经验的教师应占教师队伍总数的25%以上。技术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应不低于教师队伍总数的70%。理论实习教学一体化教师达到技术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总数的60%以上。12.技师学院教师应符合国家规定学历要求,专任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技术理论课教师至少具备相关专业初级技能职业资格。其中,具备中级技能以上职业资格的达60%以上。实习指导教师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能以上职业资格。其中,具备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或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占50%以上。13.技师学院学校应具有与培养层次、培养规模相适应的日常运行、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师资培训等稳定可靠的办学经费保障。办学经费(含生均经费等)标准不低于当地同类院校标准。14.技师学院内设机构设置合理,部门职责和教职工岗位职责清晰,规章制度健全,建立并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15.技师学院应具有健全和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制度,保证学生日常生活、学习和实习安全。技师学院应具有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预案。16.技师学院应重视德育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全过程,积极开展职业道德、公民行为规范和法制等方面的教育。建立学院、家庭、企业、社会紧密结合的德育工作网络。技师学院应对学生开展职业指导和心理健康教育。17.技师学院应设立专业教学研究机构,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律和方法的研究。学院各常设专业至少有一名专业带头人,专业带头人应在当地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18.技师学院应不断完善校企合作办学制度,并贯穿于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发挥指导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及时调整学校发展方向和规划的作用。19.技师学院应结合专业设置选择生产设备先进、技术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的企业合作,共建校内外生产实习基地。每个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工专业应有5个以上合作企业。二、桂林设立技师学院审批办理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政务中心二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B27,B28,B29窗口。

第1种观点: 一、南宁设立技工学校审批条件是什么1.申请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申请个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申请设立的技工学校拟任领导应熟悉所申报技工学校业务,同时具备技工学校的管理能力;4.按自治区的相关规定配备有满足教学需求的教职工;5.有稳定可靠的经济来源,必须使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6.具有与所申请办学规模和工种(专业)设置相适应、符合国家设置标准要求的教学、实习实验场地和设备设施;7.有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和图书资料;8.有完整的管理制度。二、南宁设立技工学校审批的办理材料技工学校审批表关于设立技工学校的申请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办学单位法人登记证明出资办学的验资报告和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场地等产权证明和校舍租赁等协议或合同办学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开设专业所用的教材、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三、南宁设立技工学校审批的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设立技工学校审批。实施机关劳动保障部、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设立技工学校审批。下放后实施机关设立普通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由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设立技师学院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2种观点: 一、南昌市设立高级技工学校审批需要什么资料关于设立高级技工学校的申请;南昌市设立高级技工学校申办表;出资办学的验资报告和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学校理事会、董事会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办学单位法人登记证明文件;场地等产权证明和校舍租赁协议或合同;办学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开设专业所用的教材、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二、南昌市设立高级技工学校审批受理条件设立高级技工学校实施条件:1.申请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申请个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申请设立的技工学校拟任领导应熟悉所申报技工学校业务,同时具备技工学校的管理能力;4.按自治区的相关规定配备有满足教学需求的教职工;5.有稳定可靠的经济来源,必须使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6.具有与所申请办学规模和工种(专业)设置相适应、符合国家设置标准要求的教学、实习实验场地和设备设施;7.有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和图书资料;8.有完整的管理制度。

第3种观点: 一、南宁设立技师学院审批条件是什么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8号)设立技工学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技师学院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培训与生产实际相结合,坚持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促进劳动者就业的办学方向。2.技师学院实行学制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技师学院重点培养适应现代化生产、服务需要的高级技工、预备技师,同时面向社会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师资培训,并承担企业技师和高级技师的提升培训与研修交流、考核鉴定与评价等任务。3.技师学院学生实行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4.举办技师学院,应符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申请设立技师学院原则上应具备高级技工学校资格,并经过办学水平评估,且举办过两期以上技师培训班。5.技师学院应配备政治素养高、管理能力强、熟悉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律的领导班子。院长、教学副院长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院长应具有5年以上职业教育、职业培训或企业工作经历。6.技师学院培养规模应达到5000人以上。其中,学制教育在校生规模不低于3000人,年职业培训规模2000人次以上。设立技师学院3年内高级技工、预备技师(技师)在校生规模不低于60%,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年培训规模不低于1000人次。7.技师学院专业设置应与区域经济发展紧密结合,适应新型工业化发展和产业优化升级的需要,适应社会和企业对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的需求。常设预备技师(技师)专业不少于2个。8.技师学院校园占地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约150亩),校舍建筑面积不少于8万平方米。其中,实习、实验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5万平方米。企业办校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可包括企业用于职工培训的相关场所面积。9.技师学院应配备与办学规模、办学层次、专业设置相适应,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实习、实验设备设施,并保证每生有实习工位。实习、实验设备总值不少于4000万元。10.技师学院应具备完善的学生生活设施;具备满足体育教学和学生锻炼身体需要的体育设备设施,运动场地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具备满足师生需求的图书馆、阅览室;具备满足多媒体、网络教育教学和信息化管理要求的软硬件设备设施,并建有校园网站。11.技师学院应拥有一支与办学规模、专业设置和培养层次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学制教育师生比不低于1:18。兼职教师人数不得超过教师总数的三分之一。具有企业实践经验的教师应占教师队伍总数的25%以上。技术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应不低于教师队伍总数的70%。理论实习教学一体化教师达到技术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总数的60%以上。12.技师学院教师应符合国家规定学历要求,专任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技术理论课教师至少具备相关专业初级技能职业资格。其中,具备中级技能以上职业资格的达60%以上。实习指导教师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能以上职业资格。其中,具备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或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占50%以上。13.技师学院学校应具有与培养层次、培养规模相适应的日常运行、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师资培训等稳定可靠的办学经费保障。办学经费(含生均经费等)标准不低于当地同类院校标准。14.技师学院内设机构设置合理,部门职责和教职工岗位职责清晰,规章制度健全,建立并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15.技师学院应具有健全和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制度,保证学生日常生活、学习和实习安全。技师学院应具有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预案。16.技师学院应重视德育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全过程,积极开展职业道德、公民行为规范和法制等方面的教育。建立学院、家庭、企业、社会紧密结合的德育工作网络。技师学院应对学生开展职业指导和心理健康教育。17.技师学院应设立专业教学研究机构,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律和方法的研究。学院各常设专业至少有一名专业带头人,专业带头人应在当地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18.技师学院应不断完善校企合作办学制度,并贯穿于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发挥指导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及时调整学校发展方向和规划的作用。19.技师学院应结合专业设置选择生产设备先进、技术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的企业合作,共建校内外生产实习基地。每个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工专业应有5个以上合作企业。二、南宁设立技师学院审批的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第1种观点: 一、玉林设立高级技工学校审批需要多久法定办结时限:9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9个工作日二、玉林设立高级技工学校审批受理条件设立高级技工学校实施条件:1.申请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申请个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申请设立的技工学校拟任领导应熟悉所申报技工学校业务,同时具备技工学校的管理能力;4.按自治区的相关规定配备有满足教学需求的教职工;5.有稳定可靠的经济来源,必须使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6.具有与所申请办学规模和工种(专业)设置相适应、符合国家设置标准要求的教学、实习实验场地和设备设施;7.有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和图书资料;8.有完整的管理制度。三、玉林设立高级技工学校审批法律依据1.《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设立技工学校审批。下放后实施机关设立普通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由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设立技师学院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设立技工学校审批。实施机关劳动保障部、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第2种观点: 一、玉林设立技师学院审批的流程有哪些1、收取材料(当日办结)2、审核材料、做出书面决定并反馈结果3、组织专家现场核验4、通知申请人二、玉林设立技师学院审批的办理材料1、校舍租赁协议书或合同2、广西壮族自治区设立技师学院申办表3、关于设立技师学院的申请4、出资办学的验资报告和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5、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6、学校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7、场地、教学设备等办学基础条件情况清单,产权证明;租赁校舍办学,期限3年以上的校舍租赁协议书或合同8、办学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9、开设专业所用的教材、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10、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11、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12、《广西壮族自治区技师学院评估细则(试行)》表三、玉林设立技师学院审批办理的法律依据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设立技工学校审批。实施机关劳动保障部、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2、《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设立技工学校审批。下放后实施机关设立普通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由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设立技师学院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3、《关于做好技工院校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第一段:设立普通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由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设立技师学院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3种观点: 一、玉林设立技工学校审批条件是什么设立技工学校实施条件:1.申请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申请个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申请设立的技工学校拟任领导应熟悉所申报技工学校业务,同时具备技工学校的管理能力;4.按自治区的相关规定配备有满足教学需求的教职工;5.有稳定可靠的经济来源,必须使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6.具有与所申请办学规模和工种(专业)设置相适应、符合国家设置标准要求的教学、实习实验场地和设备设施;7.有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和图书资料;8.有完整的管理制度。二、玉林设立技工学校审批法律依据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设立技工学校审批。实施机关劳动保障部、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2.《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设立技工学校审批。下放后实施机关设立普通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由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设立技师学院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3.《关于做好技工院校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设立普通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由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设立技师学院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三、玉林设立技工学校审批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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