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根据广西政策规定,失业保险金的具体发放标准为:1、累计缴费时间不超过15年的,按广西最低工资标准一类的90%发放;2、累计缴费时间超过15年以上的,在按最低工资标准一类90%的基础上,每超过1年,以广西最低工资标准一类为基数增加一个百分点发放,但最高发放标准应低于广西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失业补助金一般在每个月的15号发放到卡里。经核查确认当月签字认定成功,本月的失业保险金已划拨到个人账户。因银行转账可能推迟,在本月底还未领取到失业保险金的话,请在下月初再次查询。一、失业申请材料:1、失业人员登记表;2、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3、学校毕(结、肄)业没有就业经历的,提供学校毕(结、肄)业证;4、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手续;二、失业办理流程:1、受理:核验申请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并在系统中进行比对如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2、办理:办理失业登记,并在《就业创业证》上记载失业登记相关情况。有申领《就业创业证》需求的,发放《就业创业证》确认。形成业务办理确认单,并由申请人确认。3、存档:将业务资料归档留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3种观点: 柳州市失业金领取条件包括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失业证明、居住登记和签订就业协议等,标准为上年度当地月平均工资50%。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失业保险条例》及柳州市有关规定,柳州市失业金领取条件主要包括:一、符合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的要求;二、能够提供失业证明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保机构报告失业;三、在本市居住且在劳动力市场上寻找工作;四、签订就业协议并按期参加职业培训。另外,如果失业人员参加自主创业并成功,也可以获得失业金。失业金的标准为上一年度当地月平均工资的50%,计算方法是将上一年度当地月平均工资(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及津贴等)乘以50%再除以12。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失业人员来说,只有满足以上全部条件才能申请领取失业金,并且在领取期限内,每月都需要向社保机构报告就业情况。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进行兼职吗?根据相关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进行兼职。但是,应当将兼职情况及时向社保机构报告,并根据实际兼职收入的情况,调整失业金的发放标准。失业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失业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柳州市失业金领取条件和标准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失业保险条例》及柳州市有关规定制定的,符合相关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按规定申请领取失业金。【法律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二)提供失业证明并按规定时间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三)本市居住,并在劳动力市场上积极寻找工作;(四)签订就业协议并参加职业培训。自主创业成功或者因公司、企业破产或者解散等原因退出工作的人员,在失业期内产生的生活困难,也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第1种观点: 广西失业金领取条件主要包括:未保持劳动关系、已报到失业、符合社保缴纳年限和月均工资条件等。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当地平均工资标准计算。如果是因经济性裁员导致的失业,还可享受一次性经济补偿。广西失业金领取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未保持劳动关系:指个人单位原因或自身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后未重新就业的情况。2. 已报到失业:指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并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前参加了应急劳动力技能提升培训的情况。3. 符合社保缴纳年限和月均工资条件:需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累计缴纳6个月以上,并在失业前12个月内平均月缴费达到当地规定标准。广西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当地平均工资标准计算。2023年广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8683元,对应的平均工资标准为3224元/月。失业保险金标准为上一单位或个人月均工资的80%,不超过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如果是因经济性裁员导致的失业,还可享受一次性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标准为被裁员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但不得超过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需要注意的是,满足以上条件并不代表一定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还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接受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审核。阳性员工如何申领广西失业金?如果阳性员工是因疾病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并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可以按照程序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但是,若是因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被辞退的,则不属于正常解除劳动关系,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广西失业金领取条件包括未保持劳动关系、已报到失业、符合社保缴纳年限和月均工资条件等。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当地平均工资标准计算,并且如果是因经济性裁员导致的失业还可享受一次性经济补偿。领取失业保险金前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接受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审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因用人单位原因或自身原因,失业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后未重新就业,且领取前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第2种观点: 据悉,柳州失业补助金涨了,由60元/月涨至300元/月,柳州市人社局发布通知将原规定的我市失业补助金标准60元/月.人调整提高为300元/月每人。失业人员符合相应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3种观点: 广西失业金领取标准表已经出台,失业人员月领取金额将得到提高。新的标准表将根据失业人员的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等因素进行调整。为了进一步提高广西地区失业人员的生活水平,广西失业金领取标准表已经更新。新的标准表将对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的金额进行调整,主要内容如下:1. 根据失业人员缴纳社保的年限和缴费基数等因素,确定其可领取的失业金金额,最高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2. 对于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失业金领取期限为12个月;对于特殊困难群体的失业人员,失业金领取期限可适当延长。3. 增加失业人员失业后参加职业培训、创业等方面的扶持政策,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这些调整将有助于提高广西失业人员的生活水平,加强社会保障和就业扶持工作。广西失业金的领取条件是什么?失业人员需在符合失业保险法的规定下,在缴费期内,因非个人原因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终止聘用协议或者企业破产等原因而失去工作,并已到当地就业中心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同时,失业人员需要填写相关申请材料并交给所在地社保局,经审核后方可领取失业金。广西失业金领取标准表的调整,将为广西失业人员提供更好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扶持,帮助他们度过失业期间,尽快重返工作岗位。同时,政府、企业、个人等各方应当共同努力,推动广西地区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失业前最后参保地在柳州市的失业人员,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一) 在柳州市参加失业保险且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二) 在柳州市已参加失业保险但是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比较严苛,不仅要在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一年的失业保险,还要符合“非因本人意愿失业”才能领取。失业补助金政策扩大了人们的领取范围,条件也更加宽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3种观点: 对于柳州市失业保险领取条件的内容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办理失业保险业务机构申领手续(一般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一旦超过了60日就不予办理了,所以一定要赶紧办理。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失业前最后参保地在柳州市的失业人员,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一) 在柳州市参加失业保险且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二) 在柳州市已参加失业保险但是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2种观点: ①失业人员可前往本市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失业补助金申请手续。②申请通过的,于次月15日后到银行领取失业补助金;③申请未通过的,工作人员告知不能申请的原因。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负责失业人员的登记、调查、统计;(二)按照规定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三)按照规定核定失业保险待遇,开具失业人员在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补助金的单证;(四)拨付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费用;(五)为失业人员提供免费咨询服务;(六)国家规定由其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3种观点: 对于柳州市失业保险领取条件的内容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办理失业保险业务机构申领手续(一般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一旦超过了60日就不予办理了,所以一定要赶紧办理。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1种观点: 根据广西政策规定,失业保险金的具体发放标准为:1、累计缴费时间不超过15年的,按广西最低工资标准一类的90%发放;2、累计缴费时间超过15年以上的,在按最低工资标准一类90%的基础上,每超过1年,以广西最低工资标准一类为基数增加一个百分点发放,但最高发放标准应低于广西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失业补助金一般在每个月的15号发放到卡里。经核查确认当月签字认定成功,本月的失业保险金已划拨到个人账户。因银行转账可能推迟,在本月底还未领取到失业保险金的话,请在下月初再次查询。一、失业申请材料:1、失业人员登记表;2、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3、学校毕(结、肄)业没有就业经历的,提供学校毕(结、肄)业证;4、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手续;二、失业办理流程:1、受理:核验申请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并在系统中进行比对如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2、办理:办理失业登记,并在《就业创业证》上记载失业登记相关情况。有申领《就业创业证》需求的,发放《就业创业证》确认。形成业务办理确认单,并由申请人确认。3、存档:将业务资料归档留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2种观点: 南宁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3如下: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3、己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耐运险待遇。南宁失业金领取流程如下: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2、社保局规定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并满足领取条件的,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3、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这四种材料有: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失业证明,失业登表,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4、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同时办理下岗证;5、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综上所述,失业险是一项保障失业人员生活的重要社会保险制度,失业人员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领取失业保险金。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时,失业人员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身份认定和就业服务,以确保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资格和金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3种观点: 2020年广西失业补助金标准最高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最低档不得低于300元/月。对已领取失业补助金不足300元/月的参保失业人员补足差额部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1种观点: 广西失业金领取条件主要包括:未保持劳动关系、已报到失业、符合社保缴纳年限和月均工资条件等。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当地平均工资标准计算。如果是因经济性裁员导致的失业,还可享受一次性经济补偿。广西失业金领取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未保持劳动关系:指个人单位原因或自身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后未重新就业的情况。2. 已报到失业:指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并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前参加了应急劳动力技能提升培训的情况。3. 符合社保缴纳年限和月均工资条件:需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累计缴纳6个月以上,并在失业前12个月内平均月缴费达到当地规定标准。广西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当地平均工资标准计算。2023年广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8683元,对应的平均工资标准为3224元/月。失业保险金标准为上一单位或个人月均工资的80%,不超过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如果是因经济性裁员导致的失业,还可享受一次性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标准为被裁员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但不得超过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需要注意的是,满足以上条件并不代表一定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还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接受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审核。阳性员工如何申领广西失业金?如果阳性员工是因疾病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并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可以按照程序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但是,若是因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被辞退的,则不属于正常解除劳动关系,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广西失业金领取条件包括未保持劳动关系、已报到失业、符合社保缴纳年限和月均工资条件等。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当地平均工资标准计算,并且如果是因经济性裁员导致的失业还可享受一次性经济补偿。领取失业保险金前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接受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审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因用人单位原因或自身原因,失业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后未重新就业,且领取前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第2种观点: 南宁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3如下: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3、己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耐运险待遇。南宁失业金领取流程如下: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2、社保局规定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并满足领取条件的,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3、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这四种材料有: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失业证明,失业登表,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4、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同时办理下岗证;5、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综上所述,失业险是一项保障失业人员生活的重要社会保险制度,失业人员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领取失业保险金。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时,失业人员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身份认定和就业服务,以确保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资格和金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3种观点: 一、参加失业保险(一)失业保险参保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二)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比例分别为本单位缴费工资总额的2%和本人缴费工资总额的1%。二、享受相应的失业保险待遇(一)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的且符合其他领取条件的,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二)失业人员每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三)累计缴费时间不超过15年的,失业保险金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累计缴费时间超过15年的,在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70%的基础上,每超过1年,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增加1个百分点发放,但最高发放标准应当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四)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五)死亡失业人员的法定继承人可办理失业人员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领手续。(六)用人单位应当在与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将失业人员的名单告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保经办机构。失业人员要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七)单位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和缴纳失业保险费、不按规定履行有关责任,致使职工失业后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或影响其重新就业的,应当承担赔偿损失责任。赔偿标准为失业人员应当领取失业保险金或者一次性生活补助的2倍。(八)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 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 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 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柳州市城中区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中心)二楼36-43号、 68-71号、79-80号窗口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2种观点: 柳州市办理失业金需要的证件和资料如下: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的证明及复印件;3、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劳动保障站(中心)开出的《失业证》或办理《失业证》的证明;4、本人一寸免冠近照三张。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1、重新就业的;2、应征服兵役的;3、移居境外的;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7、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综上所述,对于申领失业金的条件,其实也是劳动者重点关注的内容之一。而在实际申领的时候,因为地区的不同,其实在申领程序上面会有一定的差异。【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3种观点: 办理失业保险手续:1、用人单位开具离职证明,告知社保经办机构;2、失业人员持离职证明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3、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险五大项目中的一个,失业保险是指劳动者由于非本人原因暂时失去工作,致使工资收入中断而失去维持生计来源,并在重新寻找新的就业机会时,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办理流程: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4、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应当在办理完离职手续15之内,将你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档案、失业人员申报表等提交给社保;自己应当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个人身份证、照片若干到社保办理失业登记并申领失业金;5、办理完成后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第1种观点: 广西失业金领取条件主要包括:未保持劳动关系、已报到失业、符合社保缴纳年限和月均工资条件等。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当地平均工资标准计算。如果是因经济性裁员导致的失业,还可享受一次性经济补偿。广西失业金领取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未保持劳动关系:指个人单位原因或自身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后未重新就业的情况。2. 已报到失业:指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并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前参加了应急劳动力技能提升培训的情况。3. 符合社保缴纳年限和月均工资条件:需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累计缴纳6个月以上,并在失业前12个月内平均月缴费达到当地规定标准。广西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当地平均工资标准计算。2023年广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8683元,对应的平均工资标准为3224元/月。失业保险金标准为上一单位或个人月均工资的80%,不超过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如果是因经济性裁员导致的失业,还可享受一次性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标准为被裁员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但不得超过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需要注意的是,满足以上条件并不代表一定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还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接受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审核。阳性员工如何申领广西失业金?如果阳性员工是因疾病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并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可以按照程序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但是,若是因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被辞退的,则不属于正常解除劳动关系,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广西失业金领取条件包括未保持劳动关系、已报到失业、符合社保缴纳年限和月均工资条件等。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当地平均工资标准计算,并且如果是因经济性裁员导致的失业还可享受一次性经济补偿。领取失业保险金前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接受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审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因用人单位原因或自身原因,失业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后未重新就业,且领取前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第2种观点: 南宁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3如下: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3、己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耐运险待遇。南宁失业金领取流程如下: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2、社保局规定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并满足领取条件的,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3、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这四种材料有: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失业证明,失业登表,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4、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同时办理下岗证;5、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综上所述,失业险是一项保障失业人员生活的重要社会保险制度,失业人员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领取失业保险金。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时,失业人员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身份认定和就业服务,以确保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资格和金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3种观点: 一、参加失业保险(一)失业保险参保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二)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比例分别为本单位缴费工资总额的2%和本人缴费工资总额的1%。二、享受相应的失业保险待遇(一)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的且符合其他领取条件的,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二)失业人员每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三)累计缴费时间不超过15年的,失业保险金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累计缴费时间超过15年的,在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70%的基础上,每超过1年,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增加1个百分点发放,但最高发放标准应当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四)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五)死亡失业人员的法定继承人可办理失业人员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领手续。(六)用人单位应当在与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将失业人员的名单告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保经办机构。失业人员要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七)单位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和缴纳失业保险费、不按规定履行有关责任,致使职工失业后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或影响其重新就业的,应当承担赔偿损失责任。赔偿标准为失业人员应当领取失业保险金或者一次性生活补助的2倍。(八)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 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 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 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第1种观点: 一、柳州失业补助金停发流程怎么走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去失业登记机构办理即可,需要准备的材料有:1、现场办理需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2、个人失业保险业务办理申请表3、失业人员重新就业的,出具单位的《就业参保证明》4、应征服兵役的提供入伍表5、失业人员已办理退休的提供《职工基本养老金核定表》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证》二、柳州失业补助金停发办理的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第三条: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扩大我区失业保险保障范围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第2种观点: 一、柳州失业保险金停发流程怎么走1、提交申请材料2、接收申报材料并核对录入3、失业补助金初审4、失业补助金复核5、结果反馈二、柳州失业保险金停发办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三、柳州失业保险金停发设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第三条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和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计划的通知》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第3种观点: 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1、重新就业的;2、应征服兵役的;3、移居境外的;4、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5、无正当理由,累计三次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6、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强制隔离戒毒的,中断领取失业保险金,其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间中断计算。中断原因消除后,失业人员可以继续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或者再次失业不满一年的,可累计上次失业金未领取的剩余月数后合并计算;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如下:企业破产、单位解散、合同期满、单位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等。3、按规定已办理申领失业金手续,并有求职要求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1种观点: 广西失业金领取条件主要包括:未保持劳动关系、已报到失业、符合社保缴纳年限和月均工资条件等。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当地平均工资标准计算。如果是因经济性裁员导致的失业,还可享受一次性经济补偿。广西失业金领取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未保持劳动关系:指个人单位原因或自身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后未重新就业的情况。2. 已报到失业:指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并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前参加了应急劳动力技能提升培训的情况。3. 符合社保缴纳年限和月均工资条件:需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累计缴纳6个月以上,并在失业前12个月内平均月缴费达到当地规定标准。广西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当地平均工资标准计算。2023年广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8683元,对应的平均工资标准为3224元/月。失业保险金标准为上一单位或个人月均工资的80%,不超过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如果是因经济性裁员导致的失业,还可享受一次性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标准为被裁员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但不得超过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需要注意的是,满足以上条件并不代表一定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还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接受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审核。阳性员工如何申领广西失业金?如果阳性员工是因疾病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并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可以按照程序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但是,若是因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被辞退的,则不属于正常解除劳动关系,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广西失业金领取条件包括未保持劳动关系、已报到失业、符合社保缴纳年限和月均工资条件等。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当地平均工资标准计算,并且如果是因经济性裁员导致的失业还可享受一次性经济补偿。领取失业保险金前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接受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审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因用人单位原因或自身原因,失业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后未重新就业,且领取前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第2种观点: 据悉,柳州失业补助金涨了,由60元/月涨至300元/月,柳州市人社局发布通知将原规定的我市失业补助金标准60元/月.人调整提高为300元/月每人。失业人员符合相应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3种观点: 一、参加失业保险(一)失业保险参保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二)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比例分别为本单位缴费工资总额的2%和本人缴费工资总额的1%。二、享受相应的失业保险待遇(一)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的且符合其他领取条件的,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二)失业人员每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三)累计缴费时间不超过15年的,失业保险金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累计缴费时间超过15年的,在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70%的基础上,每超过1年,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增加1个百分点发放,但最高发放标准应当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四)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五)死亡失业人员的法定继承人可办理失业人员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领手续。(六)用人单位应当在与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将失业人员的名单告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保经办机构。失业人员要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七)单位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和缴纳失业保险费、不按规定履行有关责任,致使职工失业后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或影响其重新就业的,应当承担赔偿损失责任。赔偿标准为失业人员应当领取失业保险金或者一次性生活补助的2倍。(八)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 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 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 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第1种观点: 广西失业金领取条件主要包括:未保持劳动关系、已报到失业、符合社保缴纳年限和月均工资条件等。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当地平均工资标准计算。如果是因经济性裁员导致的失业,还可享受一次性经济补偿。广西失业金领取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未保持劳动关系:指个人单位原因或自身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后未重新就业的情况。2. 已报到失业:指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并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前参加了应急劳动力技能提升培训的情况。3. 符合社保缴纳年限和月均工资条件:需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累计缴纳6个月以上,并在失业前12个月内平均月缴费达到当地规定标准。广西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当地平均工资标准计算。2023年广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8683元,对应的平均工资标准为3224元/月。失业保险金标准为上一单位或个人月均工资的80%,不超过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如果是因经济性裁员导致的失业,还可享受一次性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标准为被裁员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但不得超过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需要注意的是,满足以上条件并不代表一定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还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接受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审核。阳性员工如何申领广西失业金?如果阳性员工是因疾病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并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可以按照程序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但是,若是因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被辞退的,则不属于正常解除劳动关系,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广西失业金领取条件包括未保持劳动关系、已报到失业、符合社保缴纳年限和月均工资条件等。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当地平均工资标准计算,并且如果是因经济性裁员导致的失业还可享受一次性经济补偿。领取失业保险金前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接受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审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因用人单位原因或自身原因,失业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后未重新就业,且领取前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第2种观点: 南宁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3如下: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3、己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耐运险待遇。南宁失业金领取流程如下: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2、社保局规定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并满足领取条件的,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3、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这四种材料有: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失业证明,失业登表,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4、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同时办理下岗证;5、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综上所述,失业险是一项保障失业人员生活的重要社会保险制度,失业人员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领取失业保险金。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时,失业人员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身份认定和就业服务,以确保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资格和金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3种观点: 一、参加失业保险(一)失业保险参保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二)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比例分别为本单位缴费工资总额的2%和本人缴费工资总额的1%。二、享受相应的失业保险待遇(一)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的且符合其他领取条件的,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二)失业人员每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三)累计缴费时间不超过15年的,失业保险金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累计缴费时间超过15年的,在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70%的基础上,每超过1年,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增加1个百分点发放,但最高发放标准应当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四)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五)死亡失业人员的法定继承人可办理失业人员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领手续。(六)用人单位应当在与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将失业人员的名单告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保经办机构。失业人员要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七)单位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和缴纳失业保险费、不按规定履行有关责任,致使职工失业后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或影响其重新就业的,应当承担赔偿损失责任。赔偿标准为失业人员应当领取失业保险金或者一次性生活补助的2倍。(八)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 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 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 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第1种观点: 一、柳州失业补助金停发的条件是什么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0号)第三条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二、柳州失业补助金停发的办理材料1、现场办理需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2、个人失业保险业务办理申请表3、失业人员重新就业的,出具单位的《就业参保证明》4、应征服兵役的提供入伍表5、失业人员已办理退休的提供《职工基本养老金核定表》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证》三、柳州失业补助金停发办理的法律依据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第三条: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和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计划的通知》第一条:扩大我区失业保险保障范围(二)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第2种观点: 一、柳州失业补助金停发在哪办理南宁市民族大道6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二楼东厅业务受理大厅1-13号窗口二、柳州失业补助金停发的办理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第三条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和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计划的通知》一、(二)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三、柳州失业补助金停发的办理条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0号)第三条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第3种观点: 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1、重新就业的;2、应征服兵役的;3、移居境外的;4、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5、无正当理由,累计三次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6、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强制隔离戒毒的,中断领取失业保险金,其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间中断计算。中断原因消除后,失业人员可以继续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或者再次失业不满一年的,可累计上次失业金未领取的剩余月数后合并计算;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如下:企业破产、单位解散、合同期满、单位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等。3、按规定已办理申领失业金手续,并有求职要求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柳州市城中区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中心)二楼36-43号、 68-71号、79-80号窗口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2种观点: 柳州市办理失业金需要的证件和资料如下: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的证明及复印件;3、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劳动保障站(中心)开出的《失业证》或办理《失业证》的证明;4、本人一寸免冠近照三张。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1、重新就业的;2、应征服兵役的;3、移居境外的;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7、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综上所述,对于申领失业金的条件,其实也是劳动者重点关注的内容之一。而在实际申领的时候,因为地区的不同,其实在申领程序上面会有一定的差异。【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3种观点: 办理失业保险手续:1、用人单位开具离职证明,告知社保经办机构;2、失业人员持离职证明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3、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险五大项目中的一个,失业保险是指劳动者由于非本人原因暂时失去工作,致使工资收入中断而失去维持生计来源,并在重新寻找新的就业机会时,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办理流程: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4、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应当在办理完离职手续15之内,将你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档案、失业人员申报表等提交给社保;自己应当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个人身份证、照片若干到社保办理失业登记并申领失业金;5、办理完成后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第1种观点: 一、柳州失业补助金停发的条件是什么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0号)第三条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二、柳州失业补助金停发的办理材料1、现场办理需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2、个人失业保险业务办理申请表3、失业人员重新就业的,出具单位的《就业参保证明》4、应征服兵役的提供入伍表5、失业人员已办理退休的提供《职工基本养老金核定表》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证》三、柳州失业补助金停发办理的法律依据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第三条: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和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计划的通知》第一条:扩大我区失业保险保障范围(二)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第2种观点: 一、柳州失业补助金停发如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第五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二、柳州失业补助金停发受理条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0号)第三条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二、柳州失业保险金停发的受理材料1、现场办理需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2、失业保险金停发申请表3、失业人员重新就业的,出具单位的《就业参保证明》4、应征服兵役的提供入伍表5、失业人员已办理退休的提供《职工基本养老金核定表》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证》。
第3种观点: 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1、重新就业的;2、应征服兵役的;3、移居境外的;4、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5、无正当理由,累计三次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6、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强制隔离戒毒的,中断领取失业保险金,其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间中断计算。中断原因消除后,失业人员可以继续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或者再次失业不满一年的,可累计上次失业金未领取的剩余月数后合并计算;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如下:企业破产、单位解散、合同期满、单位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等。3、按规定已办理申领失业金手续,并有求职要求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1种观点: 一、柳州失业补助金停发的条件是什么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0号)第三条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二、柳州失业补助金停发的办理材料1、现场办理需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2、个人失业保险业务办理申请表3、失业人员重新就业的,出具单位的《就业参保证明》4、应征服兵役的提供入伍表5、失业人员已办理退休的提供《职工基本养老金核定表》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证》三、柳州失业补助金停发办理的法律依据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第三条: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和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计划的通知》第一条:扩大我区失业保险保障范围(二)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第2种观点: 一、柳州失业补助金停发流程怎么走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去失业登记机构办理即可,需要准备的材料有:1、现场办理需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2、个人失业保险业务办理申请表3、失业人员重新就业的,出具单位的《就业参保证明》4、应征服兵役的提供入伍表5、失业人员已办理退休的提供《职工基本养老金核定表》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证》二、柳州失业补助金停发办理的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第三条: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扩大我区失业保险保障范围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第3种观点: 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1、重新就业的;2、应征服兵役的;3、移居境外的;4、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5、无正当理由,累计三次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6、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强制隔离戒毒的,中断领取失业保险金,其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间中断计算。中断原因消除后,失业人员可以继续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或者再次失业不满一年的,可累计上次失业金未领取的剩余月数后合并计算;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如下:企业破产、单位解散、合同期满、单位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等。3、按规定已办理申领失业金手续,并有求职要求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1种观点: 广西失业金领取条件主要包括:未保持劳动关系、已报到失业、符合社保缴纳年限和月均工资条件等。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当地平均工资标准计算。如果是因经济性裁员导致的失业,还可享受一次性经济补偿。广西失业金领取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未保持劳动关系:指个人单位原因或自身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后未重新就业的情况。2. 已报到失业:指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并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前参加了应急劳动力技能提升培训的情况。3. 符合社保缴纳年限和月均工资条件:需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累计缴纳6个月以上,并在失业前12个月内平均月缴费达到当地规定标准。广西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当地平均工资标准计算。2023年广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8683元,对应的平均工资标准为3224元/月。失业保险金标准为上一单位或个人月均工资的80%,不超过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如果是因经济性裁员导致的失业,还可享受一次性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标准为被裁员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但不得超过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需要注意的是,满足以上条件并不代表一定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还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接受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审核。阳性员工如何申领广西失业金?如果阳性员工是因疾病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并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可以按照程序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但是,若是因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被辞退的,则不属于正常解除劳动关系,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广西失业金领取条件包括未保持劳动关系、已报到失业、符合社保缴纳年限和月均工资条件等。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当地平均工资标准计算,并且如果是因经济性裁员导致的失业还可享受一次性经济补偿。领取失业保险金前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接受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审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因用人单位原因或自身原因,失业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后未重新就业,且领取前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第2种观点: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交费义务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领取期限: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法律依据】: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个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累计时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3种观点: 一、参加失业保险(一)失业保险参保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二)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比例分别为本单位缴费工资总额的2%和本人缴费工资总额的1%。二、享受相应的失业保险待遇(一)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的且符合其他领取条件的,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二)失业人员每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三)累计缴费时间不超过15年的,失业保险金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累计缴费时间超过15年的,在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70%的基础上,每超过1年,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增加1个百分点发放,但最高发放标准应当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四)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五)死亡失业人员的法定继承人可办理失业人员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领手续。(六)用人单位应当在与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将失业人员的名单告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保经办机构。失业人员要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七)单位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和缴纳失业保险费、不按规定履行有关责任,致使职工失业后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或影响其重新就业的,应当承担赔偿损失责任。赔偿标准为失业人员应当领取失业保险金或者一次性生活补助的2倍。(八)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 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 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 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第1种观点: 根据广西政策规定,失业保险金的具体发放标准为:1、累计缴费时间不超过15年的,按广西最低工资标准一类的90%发放;2、累计缴费时间超过15年以上的,在按最低工资标准一类90%的基础上,每超过1年,以广西最低工资标准一类为基数增加一个百分点发放,但最高发放标准应低于广西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失业补助金一般在每个月的15号发放到卡里。经核查确认当月签字认定成功,本月的失业保险金已划拨到个人账户。因银行转账可能推迟,在本月底还未领取到失业保险金的话,请在下月初再次查询。一、失业申请材料:1、失业人员登记表;2、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3、学校毕(结、肄)业没有就业经历的,提供学校毕(结、肄)业证;4、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手续;二、失业办理流程:1、受理:核验申请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并在系统中进行比对如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2、办理:办理失业登记,并在《就业创业证》上记载失业登记相关情况。有申领《就业创业证》需求的,发放《就业创业证》确认。形成业务办理确认单,并由申请人确认。3、存档:将业务资料归档留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2种观点: 南宁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3如下: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3、己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耐运险待遇。南宁失业金领取流程如下: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2、社保局规定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并满足领取条件的,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3、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这四种材料有: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失业证明,失业登表,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4、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同时办理下岗证;5、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综上所述,失业险是一项保障失业人员生活的重要社会保险制度,失业人员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领取失业保险金。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时,失业人员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身份认定和就业服务,以确保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资格和金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3种观点: 广西失业金领取条件主要包括:未保持劳动关系、已报到失业、符合社保缴纳年限和月均工资条件等。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当地平均工资标准计算。如果是因经济性裁员导致的失业,还可享受一次性经济补偿。广西失业金领取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未保持劳动关系:指个人单位原因或自身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后未重新就业的情况。2. 已报到失业:指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并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前参加了应急劳动力技能提升培训的情况。3. 符合社保缴纳年限和月均工资条件:需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累计缴纳6个月以上,并在失业前12个月内平均月缴费达到当地规定标准。广西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当地平均工资标准计算。2023年广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8683元,对应的平均工资标准为3224元/月。失业保险金标准为上一单位或个人月均工资的80%,不超过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如果是因经济性裁员导致的失业,还可享受一次性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标准为被裁员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但不得超过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需要注意的是,满足以上条件并不代表一定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还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接受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审核。阳性员工如何申领广西失业金?如果阳性员工是因疾病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并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可以按照程序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但是,若是因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被辞退的,则不属于正常解除劳动关系,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广西失业金领取条件包括未保持劳动关系、已报到失业、符合社保缴纳年限和月均工资条件等。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当地平均工资标准计算,并且如果是因经济性裁员导致的失业还可享受一次性经济补偿。领取失业保险金前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接受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审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因用人单位原因或自身原因,失业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后未重新就业,且领取前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第1种观点: 对于柳州市失业保险领取条件的内容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办理失业保险业务机构申领手续(一般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一旦超过了60日就不予办理了,所以一定要赶紧办理。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首先失业人员可前往本市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失业补助金申请手续。其次申请通过的,于次月15日后到银行领取失业补助金;申请未通过的,工作人员告知不能申请的原因。申请的材料有: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2.《就业创业证》;3.实名制银行结算户借记卡或存折;4.本人书面申请。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五条 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三)财政补贴;(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第七条 失业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失业前最后参保地在柳州市的失业人员,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一) 在柳州市参加失业保险且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二) 在柳州市已参加失业保险但是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