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筏尚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饶平第二个高铁站规划 法律问题

饶平第二个高铁站规划 法律问题

来源:筏尚旅游网
第1种观点: 在最近的这几年,中国的高铁已经成为了中国技术的代名词,不仅仅是在国内,国外的高铁也大部分是由中国铺设的,中国的高铁技术已经领先于世界,被称为中国的新四大发明。但是在国内,中国高铁在进行建设的时候,会进行土地征收,因为建设高铁需要用到土地,这就会对原来的土地使用人的权益造成侵害,所以就会进行征地补偿。那么,广汕高铁征地补偿都有哪些标准?我国对国家建设用地征收农村土地的补偿标准并没有统一规定,可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由省市自治区制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第2种观点: 广东省房屋价值补偿标准: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广东省拆迁补助和奖励,补助包括困难补助和公摊补助。困难补助是针对贫困人员进行的补助,依据当地政府出具的标准确定;公摊补助针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的额外补助,也会出具公摊补助标准。奖励是指各拆迁人鼓励被拆迁人及时拆迁而给付的额外补偿。具体标准,因地各一,但该费用不是强制性,是否给付仍看当地政策。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3种观点: 汕头拆迁补偿标准是不同时间和具体的地点都是不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一、房屋拆迁补偿范围有哪些?1、房屋。被拆迁房屋凡列入补偿范围的,必须是合法房屋。这里所说的合法,就包括两方面含义:(1)所有权人合法所有。(2)房屋本身合法,如不得是违章建筑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2、附属物。被拆迁房屋的附属物是指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在房屋上增加的依附于房屋有某种用途的设施。作为房屋的附属物,一般具有的特征如下:(1)依附于房屋而存在。(2)具有某种用途,并有利于房屋的升值。(3)必须是能计算其价值的物体。(4)被拆迁房屋的附属物应具有合法性。3、收益权。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范围中的收益权应具有的特征如下:(1)收益权人系合法地占有使用被拆迁房屋,其收益权必须有合同或法律依据。(2)收益应当合法产生。(3)收益应当是有依据的产生,包括即得收入和合法预期收入。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廉江西站,是规划张海铁路一个拟设站点,初步选址于广东省湛江市廉江市境内。根据《张海高铁玉林至湛江段预可行性研究》,推荐线路由玉林北站东侧咽喉接轨引出,经平乐、陆川、文地、廉江,终于遂溪南站,沿线拟设包括廉江西站在内等5个车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资料显示湛南高速,接驳广西那卜镇高速口,途经 长山、塘蓬、石岭、廉江、汕湛高速、沈海高速等。待高速建成后,出发到珠三角,直接在长山镇上高速,经汕湛高速或沈海高速就能到达珠三角城市了, 时间将会快1~2小时了!据有关部门到长山镇勘测大概初步了解,高速计划建设在 长山镇佳大附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为贯彻落实今年马兴瑞省长到深汕特别合作区的调研精神,今天上午,省发改委,梅州、汕尾、揭阳三市相关部门在梅州举行新建梅州至汕尾铁路方案研究座谈会,进一步谋划,全力加快推进深汕特别合作区至梅州高铁新通道研究工作,抢抓机遇,把深汕高铁北延线(汕尾至梅州铁路)项目纳入国家和省的“十四五”规划。据了解,投资预算总额291.74亿元的新建汕尾至梅州高铁正线全长180.8公里,线路规划自梅龙高铁兴宁南站引出,途径五华、揭西、陆河、海丰等主要区县后接入深汕高铁深汕站。沿途规划设兴宁南、五华、揭西、陆河、海丰、深汕等6个车站。规划建设汕尾至梅州铁路是汕尾、揭阳和梅州三市沿线老区苏区人们的共同迫切愿望。项目建设后将打通深圳、深汕合作区及汕尾沿海地区北上内陆的客运通道,对沿线老区苏区融入大湾区,加快振兴发展具有极其重大意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关于征地补偿标准规定为:1、土地补偿费;2、安置补助费;3、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4、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台州黄岩区2021年首批拆迁村名单1、江口街道上湗王村、进港村根据《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黄征启字[2021]001号》和《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台征黄补公告[2021]001号》:拟征江口街道上湗王村、进港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4417公顷、13.7248公顷。2、新前街道牟村村根据《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黄征启字[2021]002号》:拟征收新前街道牟村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414公顷。3、新前街道牟村村、七里王村根据《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黄征启字[2021]003号》:拟征收新前街道牟村村、七里王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9651公顷。4、新前街道牟村村、七里村、七里王村根据《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黄征启字[2021]004号》:拟征收新前街道牟村村、七里村、七里王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4318公顷。5、东城街道王林洋股份经济合作社根据《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黄征启字[2021]005号》和《土地征收启动公告(补充公告) 黄征启字[2021]005-1号》:拟征收东城街道王林洋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3.4543公顷、3.3817公顷。6、东城街道埭东股份经济合作社根据《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黄征启字[2021]006号》:拟征收东城街道埭东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5576公顷。根据《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黄征启字[2021]007号》:拟征收东城街道埭东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888公顷。7、澄江街道松岩村、焦坑星江村、余家屿村、石柜岙村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为贯彻落实今年马兴瑞省长到深汕特别合作区的调研精神,今天上午,省发改委,梅州、汕尾、揭阳三市相关部门在梅州举行新建梅州至汕尾铁路方案研究座谈会,进一步谋划,全力加快推进深汕特别合作区至梅州高铁新通道研究工作,抢抓机遇,把深汕高铁北延线(汕尾至梅州铁路)项目纳入国家和省的“十四五”规划。据了解,投资预算总额291.74亿元的新建汕尾至梅州高铁正线全长180.8公里,线路规划自梅龙高铁兴宁南站引出,途径五华、揭西、陆河、海丰等主要区县后接入深汕高铁深汕站。沿途规划设兴宁南、五华、揭西、陆河、海丰、深汕等6个车站。规划建设汕尾至梅州铁路是汕尾、揭阳和梅州三市沿线老区苏区人们的共同迫切愿望。项目建设后将打通深圳、深汕合作区及汕尾沿海地区北上内陆的客运通道,对沿线老区苏区融入大湾区,加快振兴发展具有极其重大意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1种观点: 高速公路建设是我国交通建设重要组成部分,四通八达的高速公路能够为沿线的城市和村庄带来更多的发展机遇,高速路也是致富路。在建设高速的过程中难免会需要向沿线居民征地,各地高速征地的政策有所不同,比如梅东就出台了梅东高速征地补偿条款,其它各省市也都根据自身情况有所不同,但总体来说都以国家规定为基准。高速公路占地补偿方式有以下几种。一、货币补偿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的安置面积核定标准:被拆除房屋的批准建筑面积低于(25-3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25-30)平方米核定;在(25~60)平方米/人之间的,按批准的建筑面积核定;超过6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60平方米核定。2人以下(含2人)的户,按2人核定;已婚并达到法定育龄夫妇尚未生育子女的按3人核定。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合并计算房屋建筑面积。三、农民自建实行农民自建,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建设。(一)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有宅基地,可以安排宅基地给被拆迁人自建住宅或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住宅。1、如由被拆迁人自建,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按照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给予补偿,对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给予补偿。2、如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住宅,拆迁人按本规定第九条的有关规定给予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建成的安置房分配给被拆迁人。(二)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有农用地,可转为非农建设用地供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安置住宅的,由拆迁人依法办理集体土地征收、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等手续和支付相关费用,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给予补偿。高速征地补偿标准: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76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64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4.4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64万元。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72万元。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16万元。(二)其他税费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由省征地事务服务处具体组织实施,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三)征地工作程序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对耕地而言,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72万元。具体的补偿费用根据土地性质有所不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3、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各地一般都有具体的青苗补偿办法。可在本网站搜索。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2020年4月1日,市人民政府发布了醴陵至娄底高速公路项目(湘乡段)征地启动公告,于2020年5月完成了用地红线放样和红线内实物丈量登记工作,此项工作是征地审批申报的必经程序,只有取得批准后才能正式实施征地拆迁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有抢栽抢建等非法改变土地现状的行为。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3、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各地一般都有具体的青苗补偿办法。可在本网站搜索。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3、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各地一般都有具体的青苗补偿办法。可在本网站搜索。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地质原因,汕头临海,地软不适宜修建地铁,地下挖空很容易会地陷事故。法律依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第五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及建设规划征求意见阶段,应当综合考虑与城市规划的衔接、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需求、运营安全保障等因素,对线网布局和规模、换乘枢纽规划、建设时序、资源共享、线网综合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线路功能定位、线路制式、系统规模、交通接驳等提出意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审批征求意见阶段,应当对客流预测、系统设计运输能力、行车组织、运营管理、运营服务、运营安全等提出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 严格建设申报条件,提高申报建设地铁和轻轨的相关经济指标,申报建设地铁的城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地区生产总值分别由100亿元、1000亿元调整为300亿元、3000亿元。提高建设规划质量,加强城市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融合,鼓励探索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严格建设规划报批和审核程序,确保建设规模同地方财力相匹配。强化建设规划的导向和约束作用,已经国家批准的建设规划原则上不得变更,进一步明确了规划调整和新一轮建设规划报批条件。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地质原因,汕头临海,地软不适宜修建地铁,地下挖空很容易会地陷事故。法律依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第五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及建设规划征求意见阶段,应当综合考虑与城市规划的衔接、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需求、运营安全保障等因素,对线网布局和规模、换乘枢纽规划、建设时序、资源共享、线网综合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线路功能定位、线路制式、系统规模、交通接驳等提出意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审批征求意见阶段,应当对客流预测、系统设计运输能力、行车组织、运营管理、运营服务、运营安全等提出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 严格建设申报条件,提高申报建设地铁和轻轨的相关经济指标,申报建设地铁的城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地区生产总值分别由100亿元、1000亿元调整为300亿元、3000亿元。提高建设规划质量,加强城市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融合,鼓励探索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严格建设规划报批和审核程序,确保建设规模同地方财力相匹配。强化建设规划的导向和约束作用,已经国家批准的建设规划原则上不得变更,进一步明确了规划调整和新一轮建设规划报批条件。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为贯彻落实今年马兴瑞省长到深汕特别合作区的调研精神,今天上午,省发改委,梅州、汕尾、揭阳三市相关部门在梅州举行新建梅州至汕尾铁路方案研究座谈会,进一步谋划,全力加快推进深汕特别合作区至梅州高铁新通道研究工作,抢抓机遇,把深汕高铁北延线(汕尾至梅州铁路)项目纳入国家和省的“十四五”规划。据了解,投资预算总额291.74亿元的新建汕尾至梅州高铁正线全长180.8公里,线路规划自梅龙高铁兴宁南站引出,途径五华、揭西、陆河、海丰等主要区县后接入深汕高铁深汕站。沿途规划设兴宁南、五华、揭西、陆河、海丰、深汕等6个车站。规划建设汕尾至梅州铁路是汕尾、揭阳和梅州三市沿线老区苏区人们的共同迫切愿望。项目建设后将打通深圳、深汕合作区及汕尾沿海地区北上内陆的客运通道,对沿线老区苏区融入大湾区,加快振兴发展具有极其重大意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饶平第二个高铁站规划也在《海峡西岸城市群粤东地区城际铁路网规划》之内,规划建设“一线一环一射线”,即汕尾-汕头-饶平、汕头-潮州东-潮汕-潮汕机场-汕头、潮汕机场-揭阳南城际铁路,总里程320公里,其余线路待条件成熟后再适时启动前期工作。法律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粤东地区城际铁路建设规划的批复》 二、规划方案 (二)规划目标。形成以汕头、汕尾、潮州、揭阳为主要节点、覆盖粤东地区主要城镇的城际铁路网络,实现汕潮揭地区中心城市“半小时通勤圈”和粤东地区“一小时交通圈”,为粤东地区提供公交化的快捷城际旅客运输服务。远期规划形成“一线两环两射线”为骨架的城际铁路网络,总里程460公里。其中,“一线”为汕尾-汕头-饶平城际铁路,“两环”包括汕头-潮州东-潮汕-潮汕机场-汕头、汕头-潮汕机场-揭阳南-普宁-汕头城际铁路,“两射线”包括潮汕机场-揭阳南-揭阳北、普宁-惠来城际铁路。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二)研究分析全县和国内外经济形势及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财政、土地、金融体制改革,提出投资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工作。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四)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工作。拟订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县政府安排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审核编制县级财政性投资项目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建设项目、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发布投资信息,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措施;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协调重大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五)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建议;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积极推进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六)提出综合能源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统筹、承担能源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完善对能源产业的管理,推进能源结构战略性调整;拟订能源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监测和分析能源产业、能源安全的发展状况,规划重大项目布局,开展能源对外合作。(七)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规划。汇总和分析区域经济发展情况,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并进行监测评估。(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工作。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总量平衡计划并监督执行。(九)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措施,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有关工作。(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粮食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和动用储备粮的建议,指导开展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任务,负责全县粮食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保障粮食安全;负责对全县粮食收购、储备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县级储备粮的行政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规模、总体布局和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县级储备粮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县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指导全县储备粮管理业务;拟订全县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指导粮食仓库维修改造,建立并完善全县粮食市场信息网络;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十二)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十三)依法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对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十四)管理属下单位。(十五)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二)研究分析全县和国内外经济形势及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财政、土地、金融体制改革,提出投资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工作。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四)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工作。拟订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县政府安排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审核编制县级财政性投资项目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建设项目、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发布投资信息,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措施;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协调重大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五)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建议;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积极推进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六)提出综合能源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统筹、承担能源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完善对能源产业的管理,推进能源结构战略性调整;拟订能源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监测和分析能源产业、能源安全的发展状况,规划重大项目布局,开展能源对外合作。(七)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规划。汇总和分析区域经济发展情况,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并进行监测评估。(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工作。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总量平衡计划并监督执行。(九)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措施,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有关工作。(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粮食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和动用储备粮的建议,指导开展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任务,负责全县粮食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保障粮食安全;负责对全县粮食收购、储备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县级储备粮的行政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规模、总体布局和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县级储备粮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县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指导全县储备粮管理业务;拟订全县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指导粮食仓库维修改造,建立并完善全县粮食市场信息网络;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十二)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十三)依法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对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十四)管理属下单位。(十五)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Copyright © 2019- efsc.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