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夫妻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一般须提供一下材料:1、起诉书;2、身份证、户口本;3、家庭财产清单;4、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3种观点: 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离婚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载明双方的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2、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3、本人的身份证、户口薄、孩子的出生证明、户口簿;4、夫妻共同财产清单;5、其他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