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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区移民证明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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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水库多远需要移民并无明确规定,以当地政府规定为准。水库移民也即水工程移民,是居住地由于水利工程的需要,必须根据政府安排搬迁到他处的群众,也叫库区移民。国家对此有一系列的法律、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期配套政策等措施来保障水工程移民的顺利开展和可持续发展。生产安置移民是水库征地影响生产资料为需要解决生计问题的移民。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第七条规定(一)移民安置规划应当对农村移民安置、城镇迁建、工矿企业迁建、专项设施迁建或者复建、防护工程建设、水库水域开发利用、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措施、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概算等作出安排;(二)对淹没线以上受影响范围内因水库蓄水造成的居民生产、生活困难问题,应当纳入移民安置规划,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妥善处理。水库淹没区的补偿是由负责水库的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水库多远需要移民并无明确规定,以当地政府规定为准。水库移民也即水工程移民,是居住地由于水利工程的需要,必须根据政府安排搬迁到他处的群众,也叫库区移民。国家对此有一系列的法律、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期配套政策等措施来保障水工程移民的顺利开展和可持续发展。生产安置移民是水库征地影响生产资料为需要解决生计问题的移民。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第七条规定 (一)移民安置规划应当对农村移民安置、城镇迁建、工矿企业迁建、专项设施迁建或者复建、防护工程建设、水库水域开发利用、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措施、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概算等作出安排;(二)对淹没线以上受影响范围内因水库蓄水造成的居民生产、生活困难问题,应当纳入移民安置规划,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妥善处理。水库淹没区的补偿是由负责水库的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扶持标准:对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对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自2006年7月1日起再扶持20年;对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扶持20年。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第五条 对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

第1种观点: 水库多远需要移民并无明确规定,以当地政府规定为准。水库移民也即水工程移民,是居住地由于水利工程的需要,必须根据政府安排搬迁到他处的群众,也叫库区移民。国家对此有一系列的法律、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期配套政策等措施来保障水工程移民的顺利开展和可持续发展。生产安置移民是水库征地影响生产资料为需要解决生计问题的移民。【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第七条规定(一)移民安置规划应当对农村移民安置、城镇迁建、工矿企业迁建、专项设施迁建或者复建、防护工程建设、水库水域开发利用、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措施、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概算等作出安排;(二)对淹没线以上受影响范围内因水库蓄水造成的居民生产、生活困难问题,应当纳入移民安置规划,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妥善处理。水库淹没区的补偿是由负责水库的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水库多远需要移民并无明确规定,以当地政府规定为准。水库移民也即水工程移民,是居住地由于水利工程的需要,必须根据政府安排搬迁到他处的群众,也叫库区移民。国家对此有一系列的法律、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期配套政策等措施来保障水工程移民的顺利开展和可持续发展。生产安置移民是水库征地影响生产资料为需要解决生计问题的移民。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第七条规定 (一)移民安置规划应当对农村移民安置、城镇迁建、工矿企业迁建、专项设施迁建或者复建、防护工程建设、水库水域开发利用、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措施、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概算等作出安排;(二)对淹没线以上受影响范围内因水库蓄水造成的居民生产、生活困难问题,应当纳入移民安置规划,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妥善处理。水库淹没区的补偿是由负责水库的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扶持标准:对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对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自2006年7月1日起再扶持20年;对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扶持20年。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第五条 对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水库移民具有移民证。要是移民范围内行政村的农业户口,如果移民户口冻结时依然是范围内农业户口,就是移民身份。法律依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第六条 已经成立项目法人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由项目法人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按照审批权限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在审批前应当征求移民区和移民安置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意见。没有成立项目法人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移民区和移民安置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按照审批权限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审批。第七条 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应当根据工程占地和淹没区实物调查结果以及移民区、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情况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编制。工程占地和淹没区实物调查,由项目主管部门或者项目法人会同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政府实施;实物调查应当全面准确,调查结果经调查者和被调查者签字认可并公示后,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实物调查工作开始前,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发布通告,禁止在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并对实物调查工作作出安排。第八条 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应当主要包括移民安置的任务、去向、标准和农村移民生产安置方式以及移民生活水平评价和搬迁后生活水平预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淹没线以上受影响范围的划定原则、移民安置规划编制原则等内容。第九条 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应当广泛听取移民和移民安置区居民的意见;必要时,应当采取听证的方式。经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大纲是编制移民安置规划的基本依据,应当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或者修改;确需调整或者修改的,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2种观点: 水库移民政策:如果是移民的话,首先要有户口在水库建设征地范围(征地红线)内,并在红线内拥有房屋等财产,这样就可以确定移民资格。水库移民也即水工程移民,是居住地由于水利工程的需要,必须根据政府安排搬迁到他处的群众,也叫库区移民。国家对此有一系列的法律、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期配套政策等措施来保障水工程移民的顺利开展和可持续发展。水库移民特点具体如下:1、周期长水库移民迁建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前期淹没处理阶段,大约需3-5年甚至更长的时间;二是移民迁建实施阶段,大约需要3-5年;第三是后期扶持恢复发展生产阶段,大约10-20年;2、有补偿,基于公平与市场原则以及为了赢得受影响人口的配合,工程业主单位一般要给予受影响人口一定的经济补偿;3、政府主导,水库移民是一项政策性极强的作,因为许多大规模的工程建设部是以政府发动或以政府部门为业主单位的形式来进行的,在工程建设和移民安置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水库移民安置原则具体如下:1、以人为本,保障移民的台法权益,满足移民生存与发展的需求;2、顾全大局,服从国家整体安排,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利益;3、节约利用土地,台理规划工程占地,控制移民规模;4、可持续发展,与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5、因地制宜,统筹规划。法律依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第二十二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使需要安置的移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需要提高标准的,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报项目审批或者核准部门批准。

第3种观点: 一、水库移民补偿明细是怎样的1、水库移民补偿明细如下:(1)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3)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2、法律依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第五条移民安置工作实行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县为基础、项目法人参与的管理体制。国务院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行政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负责全国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移民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二、水库移民的特点是什么1、移民工作需要持续的时间较长;2、强制性。水利工程的建设,多数情况下是由国家或是政府出于经济发展的需要而进行的;3、移民工作的复杂性。水库兴建中由于需要迁移出大量的原地居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由移民户主本人持移民搬迁安置销号合同、移民身份证明、户口簿、户主身份证、下岗失业证、民政救灾部门证明、县级以上医院住院材料、当年大学录取入学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到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申请;由村(居)委会审核后,交乡镇、街道移民办公室审查汇总;然后上报县移民局、县财政局审批;最后由农商行打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二条 国家建立外国人入境出境服务和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外国人入境出境服务和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与配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外国人入境出境服务和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信息交流与协调配合,做好本行政区域的外国人入境出境服务和管理工作。第三条 公安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外国人入境出境服务和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有关信息的共享。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三峡库区移民子女,长洲库区移民子女,龙滩库区移民子女等等。就是在水库建设或是其他什么事情导致移民的,江南区已核定登记的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及水库移民子女才可以办理此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第3种观点: 由移民户主本人持移民搬迁安置销号合同、移民身份证明、户口簿、户主身份证、下岗失业证、民政救灾部门证明、县级以上医院住院材料、当年大学录取入学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到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申请;由村(居)委会审核后,交乡镇、街道移民办公室审查汇总;然后上报县移民局、县财政局审批;最后由农商行打卡。【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二条国家建立外国人入境出境服务和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外国人入境出境服务和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与配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外国人入境出境服务和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信息交流与协调配合,做好本行政区域的外国人入境出境服务和管理工作。第三条公安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外国人入境出境服务和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有关信息的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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