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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南充低保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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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新申请办理低保的人员必须具有本县常住户口,且满足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60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200元的条件,方可申请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纳入城乡低保:1、一二级重残户:家庭主要成员或主要劳力因一二级重度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2、多残户。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四条 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困难家庭和已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农村困难家庭今后需接受核查。核查的内容包括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

第2种观点: 一、成都市申请低保的条件(一)成都农村居民低保申请条件1、持有本区县农业居民户口;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二)成都城镇居民低保申请条件1、必须是持有本地非农业常住户口的居民;2、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人、抚养、抚养义务人的;3、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虽有但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抚养义务人,但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义务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的;4、在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及其他收入,离、退休领取离、退休金(养老保险金)或基本生活费,其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其他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二、成都低保申请所需要材料(一)农村居民1、书面申请书;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二)城镇居民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有效的家庭成员收入及赡养、抚(扶)养义务人收入证明;3、属租房居住的,应提供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4、属借住亲友房屋的,应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和产权人证明;5、家庭成员有离异的,应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调解)书》;6、人户分离的申请人,应提交其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不符合户口迁移规定的相关证明;7、在法定劳动年龄段有劳动能力尚未就业的家庭成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出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条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第十一条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二)乡镇、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三)县级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要申请低保,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 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2. 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3. 持有本市东城等八城区或其他郊区(县)所在地的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 4. 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人员。 5. 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四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分工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县级民政部门以及事处和镇(以下统称管理审批机关)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管理审批工作。居民委员会根据管理审批机关的委托,可以承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第十条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第1种观点: 四川低保户的条件包括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没有工作能力或收入来源等。目前四川的低保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同时还有一些特殊困难家庭可以享受更高的补助。四川低保户的条件主要有两个方面: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没有任何工作能力或其他收入来源。具体来说,四川各市州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同,但一般情况下为人均月收入在500元左右。如果家庭收入低于这个标准,且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以上老人、未成年子女或重度残疾人等无法工作的人员,则可以申请成为低保户。目前,四川低保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此外,对于一些特殊困难家庭,如单亲家庭、孤儿或重度残疾家庭等,还可以享受更高的补助。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低保补助并非永久性的,经过一段时间的审查后,如果家庭收入已经恢复到正常水平,则会取消低保资格。对于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评定低保户时,民政部门会进行实地核查,并综合考虑家庭收入、支出等因素来进行判断。此外,对于一些突发意外情况,如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民政部门还可以开展临时救助工作。低保户是否可以享受其他相关?是的,低保户可以享受一些其他相关,例如医疗救助、教育救助、殡葬救助等。具体内容和标准可能因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需要根据当地情况来进行了解和申请。低保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旨在帮助那些生活困难的人们获得基本生活保障。四川作为一个经济相对落后的省份,低保户的数量占据了全国低保人口的很大一部分,在的帮助下,希望他们能够过上更加安定、幸福的生活。【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四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分工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

第2种观点: 一、成都市申请低保的条件(一)成都农村居民低保申请条件1、持有本区县农业居民户口;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二)成都城镇居民低保申请条件1、必须是持有本地非农业常住户口的居民;2、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人、抚养、抚养义务人的;3、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虽有但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抚养义务人,但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义务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的;4、在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及其他收入,离、退休领取离、退休金(养老保险金)或基本生活费,其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其他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二、成都低保申请所需要材料(一)农村居民1、书面申请书;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二)城镇居民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有效的家庭成员收入及赡养、抚(扶)养义务人收入证明;3、属租房居住的,应提供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4、属借住亲友房屋的,应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和产权人证明;5、家庭成员有离异的,应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调解)书》;6、人户分离的申请人,应提交其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不符合户口迁移规定的相关证明;7、在法定劳动年龄段有劳动能力尚未就业的家庭成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出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条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第十一条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二)乡镇、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三)县级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新申请办理低保的人员必须具有本县常住户口,且满足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60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200元的条件,方可申请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纳入城乡低保:1、一二级重残户:家庭主要成员或主要劳力因一二级重度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2、多残户。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四条 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困难家庭和已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农村困难家庭今后需接受核查。核查的内容包括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新申请办理低保的人员必须具有本县常住户口,且满足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60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200元的条件,方可申请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纳入城乡低保:1、一二级重残户:家庭主要成员或主要劳力因一二级重度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2、多残户。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四条 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困难家庭和已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农村困难家庭今后需接受核查。核查的内容包括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

第2种观点: 一、成都市申请低保的条件(一)成都农村居民低保申请条件1、持有本区县农业居民户口;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二)成都城镇居民低保申请条件1、必须是持有本地非农业常住户口的居民;2、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人、抚养、抚养义务人的;3、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虽有但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抚养义务人,但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义务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的;4、在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及其他收入,离、退休领取离、退休金(养老保险金)或基本生活费,其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其他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二、成都低保申请所需要材料(一)农村居民1、书面申请书;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二)城镇居民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有效的家庭成员收入及赡养、抚(扶)养义务人收入证明;3、属租房居住的,应提供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4、属借住亲友房屋的,应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和产权人证明;5、家庭成员有离异的,应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调解)书》;6、人户分离的申请人,应提交其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不符合户口迁移规定的相关证明;7、在法定劳动年龄段有劳动能力尚未就业的家庭成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出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条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第十一条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二)乡镇、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三)县级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要申请低保,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 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2. 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3. 持有本市东城等八城区或其他郊区(县)所在地的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 4. 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人员。 5. 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四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分工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县级民政部门以及事处和镇(以下统称管理审批机关)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管理审批工作。居民委员会根据管理审批机关的委托,可以承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第十条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以下人员可以享受低保: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标准;3、在职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和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 县级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县级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第2种观点: 申请低保的一般条件:1、属于申请地户籍居民,持有相关户籍材料;2、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居民;3、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4、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人员,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本地区低保标准的人员;5、其他符合享受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申请城市低保的条件:认定城市低保对象三个基本条件是申请人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根据我国相关条例规定,申请城市低保的必要条件就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其保障对象为: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三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遵循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坚持国家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的方针。

第3种观点: 律师解答:四川低保户的条件主要有两个方面: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没有任何工作能力或其他收入来源。具体来说,四川各市州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同,但一般情况下为人均月收入在500元左右。如果家庭收入低于这个标准,且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以上老人、未成年子女或重度残疾人等无法工作的人员,则可以申请成为低保户。目前,四川低保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此外,对于一些特殊困难家庭,如单亲家庭、孤儿或重度残疾家庭等,还可以享受更高的补助。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低保补助并非永久性的,经过一段时间的审查后,如果家庭收入已经恢复到正常水平,则会取消低保资格。对于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评定低保户时,民政部门会进行实地核查,并综合考虑家庭收入、支出等因素来进行判断。此外,对于一些突发意外情况,如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民政部门还可以开展临时救助工作。【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四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分工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新申请办理低保的人员必须具有本县常住户口,且满足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60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200元的条件,方可申请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纳入城乡低保:1、一二级重残户:家庭主要成员或主要劳力因一二级重度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2、多残户。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四条 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困难家庭和已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农村困难家庭今后需接受核查。核查的内容包括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

第2种观点: 一、低保户申请条件有哪些1、低保户申请条件有:(1)属于申请地户籍居民,持有相关户籍材料;(2)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居民;(3)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4)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人员,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本地区低保标准的人员;(5)其他符合享受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2、法律依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第四条申请低保的基本条件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二、申请城市低保需要什么材料1、申请书;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收人证明:(1)在职人员收入证明,由其所在单位的劳资人事部门按照市民政局统一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2)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证明。其它有关收入的证明。4、其它证明材料。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要申请低保,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 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2. 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3. 持有本市东城等八城区或其他郊区(县)所在地的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 4. 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人员。 5. 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四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分工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县级民政部门以及事处和镇(以下统称管理审批机关)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管理审批工作。居民委员会根据管理审批机关的委托,可以承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第十条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核定是否能够享受低保的标准只有一条:共同生活的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规定的低保标准,并且实际生活水平也低于这一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关注的问题越来越广泛,其中成都市低保住院报销比例为多少也是人们着重关注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一、成都低保住院报销比例成都低保户,在医疗保险报销后,可再按照个人实际负担的70%给予帮助,年度医疗救助最高累计不超过4万元;低保边缘户,在医疗保险报销后,可再按照个人实际负担的70%给予帮助,年度医疗救助最高累计不超过2万元。不过,在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在医保用药和医疗服务目录外的费用、违法违规所致伤害以及有第三者赔偿责任的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均不属于医疗救助范围。二、成都低保申请所需要材料(一)农村居民1、书面申请书;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二)城镇居民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有效的家庭成员收入及赡养、抚(扶)养义务人收入证明;3、属租房居住的,应提供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4、属借住亲友房屋的,应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和产权人证明;5、家庭成员有离异的,应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调解)书》;6、人户分离的申请人,应提交其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不符合户口迁移规定的相关证明;7、在法定劳动年龄段有劳动能力尚未就业的家庭成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出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相关方面的知识,相信大家应该有所了解,如果对成都市低保住院报销比例为多少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阅读生活猫的其他相关文章,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在线咨询,这里有专业律师为您服务。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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