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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无结婚证,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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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满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离婚协议书等条件。如果双方没有结婚证,可以开具一个婚姻证明,并携带相关材料再去办理离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和《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包括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等。

法律分析

虽然他们没有结婚证,但仍然可以办理离婚登记。只要有一方持有结婚证,他们就可以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夫妻双方的结婚证都丢失了,双方可以开具一个婚姻证明,并携带相关材料,再去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结语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果双方没有结婚证,可以开具一个婚姻证明,并携带相关材料,再去办理离婚登记。同时,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如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双方共同提出申请、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如果双方无法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也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离婚登记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离婚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离婚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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