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网络抽奖活动分为两种不同类型,一种是无需相对人支付任何价款,而是通过其他合法行为获得抽奖资格;另一种是在相对人消费一定金额后附带获得抽奖资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十三条 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一)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二)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
Copyright © 2019- efsc.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