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案件不予批捕可以通过上访解决。对于检察院不批捕的,受害人暂无申诉途径,但是可以通过上访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 第三款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 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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