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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不予赔偿的有哪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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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司法机关在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导致损害时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该法也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况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2.依照《刑法》第17条、18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3.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

法律分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如果在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过程中,法院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导致损害,那么法院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司法机关除了国家审判机关,还包括检察机关以及刑事侦查、监狱管理机关。司法赔偿包括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中的损害赔偿。

国家不予赔偿的几种情况: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2.依照《刑法》第17条、18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3.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4.行使国家侦察、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5.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结语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如果在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过程中,法院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导致损害,那么法院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司法机关包括国家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刑事侦查、监狱管理机关。司法赔偿包括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中的损害赔偿。但是,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有几种情况国家不予赔偿,包括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依照《刑法》第17条、18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行使国家侦察、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因此,公民在诉讼过程中如果遭受司法赔偿,需要及时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四章 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 第三十二条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十条 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十一条 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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