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集中安置统一建房的,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建房补助2.5万元;分散安置的,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建房补助2万元。
集中安置统一建房的,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建房补助2.5万元,配套基础设施人均补助0.75万元,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人均补助0.63万元。每户按2.8人计算,户均补助10.87万元。其中,建房补助7万元、基础设施2.1万元、公共服务设施1.77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七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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