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证据的真实性需要审查证据形成的原因,证据被发现时的客观环境,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证据的提供者是否与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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