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了别人捡到能用。因此丢失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丢失补领。办理丢失补领身份证的行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身份证丢失到所在地派出所补办,在报纸上刊登丢失声明或到派出所开具挂失证明,是预防有人利用居民原身份证进行非法活动时,以上两种证明作脱罪的证据。
一、如何取消身份证挂失
居民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一种法定证件,多由各国或地区政府发行予公民。并作为每个人重要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丢失,无须专门挂失,在办理补办手续的同时,就视为已经办理了挂失手续,这是公安部早有规定的。如果身份证丢失后挂失,现找到身份证,可以取消挂失。也可以不取消挂失,办理新的身份证使用。
二、办理身份证可以在异地办理吗
1、可以。
2、公民居民身份证丢失、被盗的,可持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挂失并办理补领手续;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办证大厅申报挂失。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