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合同是指:因为当事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而订立的合同,撤销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消灭。存在这种撤销原因的合同,称为可撤销的合同。我国法律列举了5种可撤销事由,分别是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和乘人之危。存在以上情形的,撤销权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是3个月,其他是1年,最长保护期是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撤销合同,撤销权行使的方式必须是诉讼或者仲裁。
Copyright © 2019- efs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2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