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可以撤销,以结婚为目的的财物赠与是附生效条件的赠与,真实目的为缔结婚姻关系,如不能实现,受赠一方占有财物的合法依据不存在,应返还不当利益。
法律分析
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行为可以撤销。以结婚为目的的财物赠与属于特殊的附生效条件的赠与行为。真实意图是为了缔结婚姻关系。在结婚的目的不能实现时,受赠一方占有财物的合法依据就不存在了。根据相关规定,一方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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