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应约定以下条款: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合同期限;社会保险;劳动报酬;其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
一、签订劳动合同有哪些原则?
签订劳动合同时要遵循以下原则:公平原则;合法原则;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一致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则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劳动合同里有些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其他事项。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三、哪些事项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基本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其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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