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离职不发工资不合法。
1、劳动者为用人单位付出劳动后,就相应地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这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之一。因此,为公司工作了,公司就必须为支付工资,如果不支付工资,是违法的。
2、而即使是自动离职,但毕竟是为公司工作过,同样需支付工资。公司可因自动离职作适度的工资扣减,但这必须建立在合乎程序的规章制度度之下,比如规章制度经民主程序讨论经大部分职工认可,进行公示,员工入职有进行培训并签名确认等,或者劳动合同中有约定。否则公司就不能随便扣减员工工资,因为公司没有行政处罚权。而至于扣减工资,一般不能超过20%,或扣减后所剩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一、迟到罚款违反劳动法吗?
劳动者迟到属于违反劳动纪律,用人单位应当有权在规章制度或企业奖惩制度中,对此类行为进行一定的处罚,以实现双方的权利义务平等。公司依法有权对员工的违规行为作出处罚,但前提是公司有处罚依据,并且是合法制定的。因此,罚款是否合法,一看公司是否有相关规章制度规定;二看规章制度是否合法。如果公司没有相关规章制度规定,作出处罚是没有依据的,是违法的。但严格的讲公司对于迟到不是罚款,罚款是行政处罚的一种,必须有行政立法机关进行立法规定。因为公司不是行政执法机关,没有罚款权限。所谓的罚款其实是对工资的扣除,这个是合法的,因为你违反了公司的制度,但是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也规定了公司对于迟到员工的处罚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另外扣发完工资后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二、只要被公司辞退,员工就有经济补偿吗?
实际中,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有以下12种情形:
1、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3、公司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
4、公司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或者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导致劳动者辞职;
5、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导致劳动者辞职;
6、公司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10、公司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
11、劳动合同期内公司破产或者解散;
12、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此,只有满足以上情形之一的,员工被公司辞退之后即可以请求经济补偿。不过,因为员工自身原因被辞退,或者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即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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