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诉讼过程中,证据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如果对方提供的证据存在伪造的可能,应当采取措施加以证明。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书证等有异议的,应当在庭审中提出并质证;如不能在庭审中提出的,应当在开庭前提交书面证据或者书面质证要求。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检察机关和辩护人有权对公诉机关或者其他辩护人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 制造、买卖、传播伪造的证据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结: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对方提供的证据存在伪造的可能,应当及时提出异议并采取措施证明。同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制造、买卖、传播伪造的证据的行为是违法的,可受到刑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