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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伤是损失工作日超过多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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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重伤是指在职职工伤害事故中,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损失工作日大于或等于105天。重伤根据伤害程度不同,又可以分为 极重伤害、严重伤害和较重伤害。极重伤害是指损失工作日达6000天,劳动能力完全丧失,需要特殊医疗及完全或大部分护理依赖才能维持生命的伤害;严重伤害是指损失工作日大于或等于2400天,小于6000天,人体器官伤残或畸形,有重度以上功能障碍,大部分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需要护理的伤害;较重伤害是指损失工作日等于或大于105天,小于2400天,人体器官有部分伤残,有中度或局部功能障碍,或有危及生命及需要大手术的伤害。

法律依据:《企业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三、伤害分类 2.重伤是指损失工作日为105工作日以上(含105个工作日),6000个工作日以下的失能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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