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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发生关系是否构成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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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发生关系是否构成强奸,需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如果与十四周岁以上的女方之间自愿发生性行为,是不算强奸的;

2、如果如果行为人明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3、如果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一、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强奸罪的犯罪对象为女性;

2、客观上强奸罪的犯罪分子需要对女性实施暴力的手段,如殴打、捆绑等直接危害到妇女人身安全的行为,强迫妇女,使得妇女违背自己的意志;

3、犯罪分子必须是年满十四周岁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4、犯罪分子实施犯罪的主观目的是故意的。

二、强奸罪量刑标准如下:

1、强奸罪定罪量刑标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会对犯罪嫌疑人处以三年至十年的有期徒刑;

2、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3、情节十分恶劣,会处以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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