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可减刑,但不得适用缓刑和假释。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累犯只要满足条件,仍可减刑。执行机关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法院经审理后裁定减刑。未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法律分析
根据刑法的规定,累犯不得适用缓刑和假释,但并未规定累犯不能减刑。因此即使是累犯,只要满足《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的条件,仍然可以减刑。
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刑法》
第七十九条
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如果未经过上述法定程序,则不得减刑。
拓展延伸
累犯是否应该获得更严厉的刑罚惩罚?
累犯是否应该获得更严厉的刑罚惩罚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一方面,支持者认为累犯已经展现了其不受教育和改正的倾向,因此需要更严厉的刑罚以达到惩罚和威慑的效果。他们认为,累犯的再次犯罪行为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应该受到更严厉的惩罚,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然而,另一方面,反对者则主张注重累犯的社会复原和改造。他们认为,过度严厉的刑罚可能导致累犯更难以融入社会,增加再次犯罪的风险。相反,应该加强对累犯的教育、职业培训和心理辅导,以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并改正错误。
综上所述,累犯是否应该获得更严厉的刑罚惩罚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涉及到对于惩罚和改造的权衡。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应该综合考虑社会安全、累犯的复原和改造等因素,以实现公正和有效的刑罚体系。
结语
根据刑法的规定,累犯不得适用缓刑和假释,但并未规定累犯不能减刑。因此即使是累犯,只要满足《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的条件,仍然可以减刑。累犯是否应该获得更严厉的刑罚惩罚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权衡惩罚和改造的因素。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应该综合考虑社会安全、累犯的复原和改造等因素,以实现公正和有效的刑罚体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六节 减刑 第八十条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章 立案、撤案 第三节 撤 案 第一百八十六条 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八节 时效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