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主要义务包括遵守公司章程、按期缴纳出资、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出资填补义务、追加出资义务、不得擅自抽回出资以及其他依法应履行的义务。公司章程是公司股东之间的合同,股东除了遵守法律,还需遵守公司章程。
法律分析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义务是什么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只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间接责任,即股东不必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4、出资填补义务;在以下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出资填补的义务:在公司设立时,如果某股东不是以货币出资,而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进行评估作价后如其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中评定的价额,则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差额,其他股东应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5、追加出资义务;追加出资,就是股东除了按照各自认缴额出资以外,股东会还可以作出决议,要求股东超过其出资金额再次缴款。追加出资义务在公司章程中属于任意记载事项,即《公司法》并不列举其内容,但一经记载,就应发生效力;
6、在公司核准登记后,不得擅自抽回出资;
7、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8、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
【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公司章程是什么
1、公司章程是公司股东之间的合同,合同即当事人之间的法律。
2、故股东除需要遵守法律之外,还需要遵守公司章程。
结语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以下义务:遵守公司章程,按期缴纳出资,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出资填补义务,追加出资义务,不得擅自抽回出资,履行其他法定义务。公司章程是公司股东之间的合同,股东除了遵守法律外,还需要遵守公司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出资,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七十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二节 股 份 转 让 第一百四十五条 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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