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你是故意泄露,那就视同是那个骗子的同伙,是诈骗罪的共犯,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你能举证证明确实是无意的,也就是过失,那考虑到你的主观没有犯罪意愿,加之金额尚不算太大,那你只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 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Copyright © 2019- efs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2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