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的主旨是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必须出具的书面证明。离职证明只包括受雇日期、职位和离职原因。如果公司拒绝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可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诉。根据情况,需要三种不同效率的证明: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未到期被辞退、合同未到期个人申请离开公司。只有前两种情况可以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金。
法律分析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离职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填发离职证明书,人力资源部发出的离职证明书只证明离职员工的受雇日期、职位及其离职原因。一般被开除的职工是填发开除证明书而不填发离职证明书。
如果公司一直不同意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诉,要求他们出具。
象这种情况,要开三种不同效率的证明:
一是劳动合同到期的:这个合同可以拿到社保部门办理失业手续,可以领取失业金。
二是劳动合同未到期,公司辞退的,也应一样出据证明到社保部门办理失业备案,可以领取失业金。
三是合同未到期申请离开公司,这种情况公司也要出证明说明是因个人原因已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不能拿证明到社保部门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金的。
拓展延伸
公司拖延离职证明的申请,员工急需证明文件
公司拖延离职证明的申请,员工急需证明文件。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采取一些行动来解决问题。首先,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或上级领导进行沟通,说明自己的情况和紧急需求。如果公司仍然拖延,员工可以咨询劳动法律专业人士,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可行的解决方案。同时,员工可以准备好其他能够证明离职的文件,例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以备不时之需。此外,员工还可以考虑向劳动监察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投诉,寻求帮助和支持。重要的是,员工要保持冷静和理性,通过合法途径寻求解决方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离职证明是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书面证明,用于证明离职员工的受雇日期、职位及离职原因。如果公司拖延出具离职证明,员工可以与人力资源部门或上级领导沟通,并咨询劳动法律专业人士了解解决方案。同时,员工可以准备其他能够证明离职的文件,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以备不时之需。如果仍无法解决,员工可以考虑向劳动监察部门或相关协会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重要的是,员工要冷静理性,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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