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丢失时,可以通过用人单位或当地劳动部门复印补办。即使无法补回合同,劳动者仍享有劳动法规定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得歧视待遇。在劳动争议中,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劳动者无需着急。
法律分析
一、劳动合同丢了怎么补办?
如果你保存的一份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复印,你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复印,复印后加盖用人单位的印章即可。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由你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
1、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由你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如果你保存的一份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
我们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一般都是签订的三份,但实践中为了方便省事,可能都只有签订二份,在这样的情形下,劳动者也不必着急,即使用人单位不同意给您复制一份,用人单位否认劳动关系的存在的,由于您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即使发生了劳动争议,也可以主张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您依然可以享受劳动者的权利,并且相关的社会保险的待遇,只需要在发生争议时承担相关的举证责任,证明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即可。
2、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复印,你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复印,复印后加盖用人单位的印章即可。
以上二种方法即可补好劳动合同了,但是如果二者都不行呢?那我们怎么办?
如果签订后的劳动合同实在无法补回来,用人单位又不配合,那么不用着急,即使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依然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即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劳动者依然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劳动者享有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得借由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而给与歧视待遇。若发生劳动争议纠纷,有些证据是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所以即使是作为弱势一方的劳动者也不必着急。
结语
劳动合同丢失后的补办方法有多种,一是可以向用人单位复印保存的一份,并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二是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复印,复印后加盖用人单位的印章。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由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即使劳动合同丢失,劳动者仍享有劳动法规定的权利,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仍存在。在劳动争议发生时,劳动者可以主张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并享受相应权益和社会保险待遇,承担相关举证责任即可。如果用人单位不配合补办,劳动者仍有法律保障,不得受到歧视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十四条 【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事项】县级以上地方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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