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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公证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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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公证所需材料如下:
1、出生证明:包括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等证明材料;
2、身份证明:包括父母或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户口簿等证明材料;
3、医学检查:一般需要进行新生儿体格检查、新生儿听力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医学检查,需要提供医院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其他材料:如家庭状况证明、父母亲属关系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出生医学公证的立案标准:
1、必须是在医疗机构内完成的新生儿出生医学鉴定;
2、医学鉴定必须由医疗机构的医生或授权的医生进行,并出具相应的医学鉴定报告;
3、医学鉴定报告必须真实、准确,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4、医学鉴定报告必须包含新生儿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点等;
5、医学鉴定报告必须由当事人或其亲属申请公证,公证员应检查医学鉴定报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进行公证。
综上所述,出生医学公证是指在公证员的见证下,由医疗机构或者由医疗机构授权的医生对新生儿的出生情况进行的医学鉴定,并出具公证书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第二十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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