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债权人、债务人的共同利益所负担的债务。两者的区别有:
1、两者所指的范围存在区别。破产费用是在破产程序进行和债务人财产管理过程中支出的费用。而共益债务是在破产程序中为了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支出的不确定费用。
2、清偿顺序不同。当债务人的财产不能完全支付所有的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时候应当先清偿破产费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一、公司破产资产清算尝还顺序
企业破产清算后还有债务应该继续承担清偿责任,直到债务还清为止。
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
(一)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二)共益债务: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三)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二、破产财产顺序如何?
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如下: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2、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经济补偿金;
3、所欠的除上述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