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批捕的,必须放人。如果有继续侦查的必要,机关可以 变更强制措施 为 取保候审 或者 监视居住 ,但必须放人。根据相关法律程序与时间规定,作出不予批捕决定书后,应当立即放人,所谓立即就是当日,最迟不能超过次日。人民不 批准逮捕 的,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 人民对于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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