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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治安案件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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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1.按照《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2.因此,一般治安案件。派出所从受理到解决一般须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不得超过六十日。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
第七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
第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
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
第七十九条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治安案件的调查,应当依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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