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标准根据生活自理能力分为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分别支付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30%。
法律分析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拓展延伸
工地工伤生活护理费的申请流程和条件是什么?
工地工伤生活护理费的申请流程和条件如下:首先,受伤员工应及时向所在工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工伤情况,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其次,需要提供医院出具的工伤鉴定证明和相关医疗证明文件,以证明受伤与工作有关。申请人还需提供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等相关材料。申请人必须符合工伤保险的参保条件,即在工地正式雇佣且已缴纳工伤保险费。此外,受伤员工申请工伤生活护理费还需满足一定的伤残等级和护理时间要求。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条件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信息。
结语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并获得生活护理确认后,可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每月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根据自理能力分为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标准分别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和30%。申请工地工伤生活护理费需向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工伤情况,并提供工伤鉴定证明、医疗证明等相关文件,同时满足工伤保险参保条件。具体申请流程和条件因地区和政策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律师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