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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胜诉了二审还要开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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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无论是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都可以不开庭审理。如果不开庭审理,自然就不需要再出席法庭。但对于刑事案件来讲,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一般来讲,二审案件如果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审判程序也没有错误的,不需要开庭审理,这样也是为了节约司法成本,提高诉讼效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速裁程序:(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二)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三)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四)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或者适用速裁程序有异议的;(五)被告人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没有就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等事项达成调解或者和解协议的;(六)其他不宜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九条 第二审人民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所在地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 人民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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