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行政诉讼的期限是三个月的时间,但也有例外情况。如果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复议机关收到申请书,超过两个月不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行政机关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对于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