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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出资买房在员工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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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由于购房资格限制、逃避债务、获取贷款等原因,买卖双方约定,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实际享有房屋权益的情形十分常见。如果双方就房屋权属发生纠纷,当事人之间关于借名买房的约定,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即属有效,当事人应当依据约定履行。当事人一方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其对房屋的购买确实存在出资关系,但不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名登记意思表示的,房屋应归登记人所有,出资人只能依据出资的性质向登记人主张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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