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只有一个股东。股东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让股东签字进行重要决议。挂名股东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解除。设立股东会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包括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监事会提议召开。如果董事会无法召集,则由监事会主持。
法律分析
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立股东会,在进行一些重要的决议时,只需通过书面形式让股东签字即可。有限责任公司的一个特征就是该公司不设股东会,只有一个股东。
一、挂名股东如何解除呢
具体可以由双方当事人签订一份股权转让的协议书,并且由公司召开股东会进行股东会决议即可。
挂名股东,是指一方与他方约定,同意仅以其名义参加设立公司,实际上并不出资,公司注册资本均由他方投入,该不出资一方即为挂名股东。
二、设立股东会需要的条件
根据法律规定,能够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主体有三类:
(1)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2)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
(3)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主持仍应按照公司法规定的顺序进行:即董事会(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召集,董事长(执行董事)主持;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主持会议职责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也不能或者不履行主持职责的,由半数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如果董事会层面无法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会议,则由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召集、主持;如果监事会也不能履行召集、主持职责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主持。如果未能按照这一顺序,则属于程序违法,所作出的临时股东会决议可以被撤销。
拓展延伸
公司董事长变更程序
不同类型公司不同:
1、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
2、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
3、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4、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其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
结语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特的特征,其中之一就是不需要设立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让股东签字来进行一些重要的决议。如果需要解除挂名股东,则可以通过股权转让协议书和股东会决议来完成。另外,设立股东会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包括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监事会等。如果无法按照规定程序召开股东会,则可能会导致程序违法,所作出的决议可以被撤销。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57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第61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Copyright © 2019- efs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2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