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罪侵害的对象只能是尸体,这里的“尸体”,既包括整具遗体,又包括尸体的部分、遗骨等。 二、本罪系根据司法实践中多次发生的此类案件,而总结规定进修订后刑法的新罪名。 三、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和死者的人格尊严。主观上为故意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二条
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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