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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的具体政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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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4、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忻州修路征地补偿标准具体是什么?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忻州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

土地补偿

费。

土地补偿

费用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用标准根据需安置的总人口数计算。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地方自行规定,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47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地补偿具体有哪些流程?

1、由被征地权利人、村干部、征地人员、监督员等现场指界,确定征地的四至范围及果树等附着物的权属和类别。

2、用红塑料绳圈定果树等附着物的四至范围。

3、由征地人员按规定对果树等附着物进行鉴别。

经鉴别不属于补偿范围或不符合补偿规定的,对相关附着物在现场和图上分别作出标记,同时现场告知权利人,并做好解释。

4、经鉴别属于应补偿范围的,按下列程序办理补偿登记:

(1)将果园位置标绘在地形图上,量算出图斑面积并编号;

(2)分类清点果树等附着物的数量,丈量树冠的直径;

(3)根据果树的数量和图斑的面积,计算果树的密植度,确定补偿的方式,即按实际棵数补偿还是按亩补偿。

(4)对果树等附着物进行现场拍价,制作征地补偿登记表,并按规定由被征地权利人、村干部、征地人员、监督员等现场签名确认。

(5)组织人员将已清点登记的果树砍除或作出明显标志。

5、凡权利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补偿登记表上签名的,将相关果园的位置、面积、图斑号和权利人姓名做成标牌在现场插示,由征地人员对现场进行录像存档。

6、征地人员按规定制作补偿登记表后,将一式三份的补偿表第三联现场交权利人,第二联交监督员,第一联在当天移交征地服务中心。

淄博征地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西至博临路(一诺路)以西城市规划范围线-胶济铁路-东过境路-北过境路以北城市规划范围线封闭区域。

补偿标准:区片价:120000元/亩;基本农田:144000元/亩;建设用地:120000元/亩;未利用地:960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博临路(一诺路)以西城市规划范围线-济青高速公路-淄河西岸-临淄区界-王朱村北村界-辛泰铁路-胶济铁路-东过境路-北过境路以北城市规划范围线封闭区域。

补偿标准:区片价:100000元/亩;基本农田:120000元/亩;建设用地:100000元/亩;未利用地:8000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辛店街道办事处(除去一类、二类区片部分)、稷下街道办事处(除去一类、二类区片部分)、闻韶街道办事处(除去一类、二类区片部分)、雪宫街道办事处(除去一类、二类区片部分)、朱台镇、敬仲镇、齐陵街道办事处、凤凰镇、皇城镇、齐都镇(除去一类、二类区片部分)、齐鲁石化、金岭镇、金山镇(除去四类区片部分)。

补偿标准:区片价:56000元/亩;基本农田:67200元/亩;建设用地:56000元/亩;未利用地:44800元/亩。

四类区片区片范围:金山镇原边河乡全部;原南王镇涉及的村:业旺西、业旺东、王寨西、王寨东、冯家、韩家、边家、马家、左庄、路口、于家、洋浒崖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50000元/亩;基本农田:60000元/亩;建设用地:50000元/亩;未利用地:400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临汾市征地补偿具体标准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拓宽河道征地补偿的依据是什么?

拓宽河道征地补偿的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具体内容是:《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该内容由 邹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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