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办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如下:
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
2.社保局规定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并满足领取条件的,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
3.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这四种材料有: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失业证明,失业登表,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4.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同时办理下岗证。
5.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一、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怎么算
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补偿金,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如下: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如果是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未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法律规定了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二、解除劳动合同后公积金怎么提取?
解除劳动合同后可拿着相关的材料到缴存的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要件:
1.身份证(职工本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
2.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4.已发放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应出具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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