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全体同仁:由于公司某种原因, 原定于之前确定的日期发放工资事宜顺延至变更后的几月几日发放, 请各位同事给予一定的谅解并相互转告, 特此通知。然后指明发放通知的单位,即财务部,注明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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