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
(1)责令停止侵权
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
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3)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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