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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分类规定

来源:筏尚旅游网

法律分析:

主干路30—40米,次干路20—24米,支路14—18米。

法律依据: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3.1.1 城市道路应按道路在道辂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以及对沿线的服务功能等,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个等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快速路应中央分隔、全部控制出入、控制出入口间距及形式,应实现交通连续通行,单向设置不应少于两条车道,并应设有配套的交通安全与管理设施。快速路两不应设置吸引大量车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出人口。

2.主干路应连接城市各主要分区,应以交通功能为主。主干路两侧不宜设置吸引大量车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

3.次干路应与主干路结合组成干路网,应以集散交通的功能为主,兼有服务功能。

4支路宜与次干路和居住区、工业区、交通设施等内部道路相连接・应解决局部地区交通,以服务功能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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