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待给付,指的是与债务人所负义务相对应,债权人负有先行给付或与债务人同时给付的义务。也就是说,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债权人只有在自己向债务人履行义务后,才可以请求债务人为给付,或与债务人同时互为给付。没有对待给付义务,是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前提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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